|
|
|
|
贾拓夫(1913~1967) 原名耀祖,曾用名贾元、红光、宏光、弘光、鸿光、绍先、绍亭、江子质,笔名拓夫、关烽,字孝先。陕西神木人。先后入神木县模范小学和高等小学读书。1926年夏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神木县第一个共青团支部书记。同年下半年考入绥德省立第四师范学校,1927年春任校团支部书记和绥德县学联主席。1928年2月担任团陕北特委组织委员,同年4月转为中共党员,后任团特委组织部部长,代理团特委书记。 1929年3月贾任共青团陕西临时省委委员,7月改任团陕北特委宣传委员,1930年7月任共青团陕西省委委员兼团西安市委书记。同年10月10日因叛徒出卖被捕入狱,不久越狱。1931年5月底,共青团陕西省委改建为团西安市委,主要领导团西安地区的组织,并指导全省的青年工作,贾被调回任团市委委员、宣传部部长。同年秋,贾任中共、共青团省委特派员,前往汉中整顿中共和共青团组织,并任中共陕南特委书记。1932年初任共青团西安市委委员、宣传部部长,后代理书记。同年8月共青团西安市委复改为团省委,贾任委员、组织部部长,不久任中共陕西省委委员、常委。11月,贾拓夫主持成立中共三原中心县委,在三原、富平、蒲城、耀县等地领导建立渭北游击队。1933年春,中共陕西省委改组,贾任省委委员,先后任秘书长和宣传委员。是年7月28日,贾出席省委会议,会场被国民党军警包围,省委主要负责人袁岳栋、杜衡被捕,贾从饭店后门逃脱,立即通知省委、省军委其他负责人迅速转移,疏散了可能暴露的领导干部,使中共陕西地方组织和红军游击队避免了遭受更大的损失。 1933年底贾拓夫奉命去中央苏区江西瑞金,1934年1月先后出席中共六届五中全会和第二次中华苏维埃代表大会,被选为中华苏维埃政府中央执行委员会候补执委,留瑞金中央局白区工作部协助陈云工作,后任中共中央党校白区班主任,6月任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部破坏部部长等职,10月随中央红军长征,1935年1月任红军总政治部白区工作部部长。10月19日,红军胜利到达陕北吴起镇,贾带领先遣队和一部电台寻找陕北的红军和中共组织,10月24日在甘泉下寺湾找到红十五军团政委程子华及中共陕甘晋省委副书记郭洪涛。11月2日,毛泽东、周恩来、彭德怀等到达下寺湾和陕北红军胜利会师。接着,贾又赴安定县(今陕西子长)瓦窑堡,协同王首道、刘向三等接管了执行“左”倾错误的陕甘晋保卫局,按照中央指示,释放了被错捕的刘志丹等一大批干部,并恢复了他们的领导职务。 1935年11月,贾任西北中央局白区工作部部长,后历任中共陕北省委宣传部部长、中共关中特委、三边特委书记。1936年西安事变爆发后,贾作为中共代表之一随周恩来到西安。12月25日贾任中共陕西省委书记。1939年3月,贾任中共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委员兼秘书,与兼任秘书长的李维汉一起主持日常工作。1941年5月,中共中央西北工委与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合并成立中共中央西北局,贾任西北局候补委员,先后任民运部部长、少数民族工作委员会主任和调查局第四分局局长。1942年8月以后任西北局委员、宣传部部长、友军工作委员会主任。1943年1月任西北局常委、秘书长、统战部部长、宣传部部长。不久,贾又兼任陕甘宁边区贸易公司政委和边区银行政委。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贾任西北财经办事处主任。1947年春,蒋介石、胡宗南调重兵进攻延安,中共中央西北局成立后方工委,贾为五委员之一,随西北局和边区政府转战陕北,负责战时的财政经济工作。1948年4月延安光复后,贾于同年7月任西北财经委员会副书记兼秘书长、边区政府西北财经分会副主任。1949年2月,西北局成立接收西安准备委员会,贾任主任,主持制订了各系统、各行业的具体接收方案。同年3月贾任西北局职工工作委员会书记。 1949年5月西安解放后,贾任中共西安市委书记、西安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第一副主任、西安市市长,主持西安市的接管工作。1950年1月19日,西北军政委员会成立,贾任西北军政委员会委员、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彭德怀任主席兼主任)。1950年6月贾被选为西北总工会主席。1952年8月贾拓夫调中央工作,历任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副主任、中央人民政府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席、国务院国家第四办公室主任兼轻工业部部长。1956年出席中共八大当选为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1957年担任国务院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基本建设委员会副主任,1958年任国家计委副主任。1959年8月庐山会议后,贾受到批判,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撤销一切职务,下放基层工作。1960年贾任抚顺发电厂厂长,1962年春贾的“右倾错误”被平反后奉调回京,1963年初入中共中央党校学习,1965年任首都钢铁公司副经理。“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迫害,1967年5月在北京逝世。贾是第一、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三届全国政协常委。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组织为其平反昭雪,恢复名誉。
编辑:秦人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