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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达(?~1661) 字非闻。西安府长安(今陕西西安)人。明崇祯四年(1631年)进士,累迁为监察御史。清顺治(1644~1661年)初年被推荐仍授原官,奉命巡按福建,安抚流亡百姓,剿除盗寇,维护地方安定,恢复生产。顺治八年(1651年)擢为浙江嘉湖道员,累迁为大理寺卿。后被顺治帝请进宫讲解《帝鉴图说》《贞观政要》《大学衍义》等书,得到顺治帝赏识,后升为兵部侍郎。十五年(1658年)升为兵部尚书,加太子太保,后又调任工部尚书兼都察院左都御史。其为官清正,善察下情,多次上书言事,建议清除贪官污吏,整顿吏治,革除积弊等。卒于任。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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