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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772~846) 字乐天,号香山居士。祖籍太原(今山西太原),后迁居下邽(今陕西渭南)。唐代官吏,诗人。白居易幼年聪敏过人,五六岁开始学诗。10岁时,因战乱移居江南。贞元三年(公元787年),白居易到京城长安,写了《赋得古原草送别》一诗。十四年(公元798年)冬中拔萃科,任秘书省校书郎。 元和元年(公元806年)四月,应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列第四等,授盩厔(今陕西周至)县尉,在任时写下了长篇叙事诗《长恨歌》。二年(公元807年)授翰林学士,三年(公元808年)任左拾遗,在任多所谏疏。五年(公元810年)五月,白居易任京兆府户曹参军,六年(公元811年)以母丧去职,九年(公元814年)入朝任左赞善大夫,十年(公元815年)被以“僭越言事”的罪名贬为江州(今江西九江)司马。在江州4年中,写出了许多诗篇,如著名的长诗《琵琶行》。十三年(公元818年)调任忠州刺史(今四川忠县),十四年(公元819年)入朝任司门员外郎,后改任主客郎中、知制诰,加朝散大夫。长庆二年(公元822年),调任杭州刺史。在杭州兴修水利,筑西湖堤,引水灌田,受到当地人民的爱戴。四年(公元824年)任太子左庶子,分司东都洛阳。翌年,调任苏州刺史。 大和元年(公元827年),白居易任秘书监。翌年,授刑部侍郎。三年(公元829年),以太子宾客身份闲居洛阳。五年(公元831年)任河南尹,七年(公元833年)四月任期满,再以太子宾客身份分司东都。开成元年(公元836年)除同州刺史,辞疾不拜,不久授太子少傅。会昌二年(公元842年)春,以刑部尚书致仕。此后,移居洛阳香山寺,自号“香山居士”,一心参佛,与僧人吟诗唱和。卒后葬于香山寺外山坡上。 白居易一生中写了大量的散文和诗歌,仅诗就有3600多首。其诗生动形象的反映了当时劳动人民受压迫受剥削的痛苦,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的横征暴敛,《秦中吟》10首和《新乐府》50首是其中的代表作品。白居易是中唐时期“新乐府”诗歌运动的倡导者之一。《与元九书》中,比较完整地提出了其在文学上的一些主张,对后世文学创作的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在中国古典文学批评史和诗歌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有诗歌集《白氏长庆集》传世。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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