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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琦(729~799) 字禹珪。京兆长安(今陕西西安)人。唐代官吏,以善于理财著称。自幼丧父,聪明好学,富于才干。初在韦坚手下任职,后任须江(今浙江江山)县丞。安史之乱时在北海郡任录事参军,以献计收复失地有功,被派赴蜀向玄宗奏事。玄宗欣赏其才干,授其监察御史、勾当江淮租庸使。其将从江淮征得的财赋,溯长江、汉江上运至汉中,再由陆路转运关中,有力地支援了收复长安的战争。至德二年(公元757年),肃宗南下到凤翔(今陕西凤翔)部署平叛战争,第五琦在永王李璘兵败、江南平定后,亦将赋银运至凤翔。当时中央管理财经的部门收支十分混乱,为改变这种状况,朝廷分设度支、盐铁转运等专使,用第五琦任山南等五道度支使。第五琦主持财政,取消了户部、司农等部门的收支权,财政统归皇帝调度使用,初步改变了以前开支混乱、国库亏损严重、权臣贪官作弊的局面。针对当时经济凋落、财赋困难的状况,把盐的生产经营完全纳入国家控制,使盐业专利收入成为国家财政重要来源。后擢任户部侍郎兼御史中丞,专判度支。乾元二年(公元759年)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参与朝政。在其主持下实行币制改革,铸造乾元通宝钱,以一当十,后又铸造重轮乾元钱,以一当五十,因导致通货膨胀,被贬任忠州长史。宝应元年(公元762年)任朗州刺史,以政绩显著擢任太子宾客。后又任粮料使兼御史大夫、关内元帅副使、京兆尹等职,在筹措粮秣支援战争收复长安中发挥了突出作用。后复以户部侍郎判度支,管理财政、金融、转运等事务十余年。封扶风郡公。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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