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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恒(前202~前157) 刘邦第四子。西汉第三任皇帝,公元前179年~前157年在位,谥称文帝。其母薄氏出身卑贱,本是被俘宫女,刘恒既非长子,又非嫡出,故在7岁时被封为代王,跟母亲在封地居住了17年之久。刘邦逝世后,政权一度被吕太后控制,刘邦的其他儿子纷纷被杀,刘恒的处境也岌岌可危,因为僻居远方,且谦恭谨慎,在别人看来似乎没有竞争皇位的可能,侥幸活了下来,并养成克制、忍耐、宽容、大度、豁达等在一般皇帝身上极难具备的品质,使其日后成为杰出的政治家。吕太后死后,元老勋臣们平定“诸吕之乱”,把刘恒推上皇帝宝座。 汉文帝继承并强化了汉初既定政策,与民休息,轻徭薄赋,重视农桑,充实国力。这一政策在刘恒统治下能够有效强化,与其政治风格紧密相关。刘恒重视臣下进谏,注意倾听不同意见,不因言语冲撞而恼怒怪罪,鼓励提拔敢于直谏的诤臣,允许臣下按照法律而不是皇帝的一时喜怒行事。在中国历代皇帝中,刘恒以节俭著称,当政23年间,“宫室苑囿,车骑服饰,无所增益”,虽贵为天子,却穿着粗厚的布衣、木底鞋子,连睡觉的席子也是蒲草编织的。因为宫廷费用省俭,人民的负担大为减轻,赋税一减再减,先后两次把田租减为三十税一,甚至有12年免收全国田赋。此间,废止了连坐法和割鼻、砍脚、脸上刺字等酷刑。逐步削弱诸侯王势力,加强中央集权。驻军北方,迁移百姓屯居边境,以增强北部边境的防御力量。汉王朝逐渐走向安定富庶。 “功莫大于高祖,德莫盛于文帝”。汉文帝不仅在汉代被公认为皇帝楷模,而且,“文景之治”在以后2000多年间一直被视为社会的理想境界。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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