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嬴渠梁(前381~前338) 秦献公之子。公元前362年秦献公去世后继任秦国国君,谥称孝公。 秦孝公是一位胸怀大志发奋图强的君王,其痛感“诸侯卑秦,丑莫大焉”,决心“复穆公之故地,修穆公之政令”。即位之初,便下令求贤,宣称:“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秦孝公三年(公元前359年),秦孝公任用商鞅为左庶长,制定变法令,其主要内容为:废除世卿世禄制,按军功确定爵位与等级;重农抑商,鼓励耕织;奖励军功,禁止私斗;实行编户制和连坐法;鼓励发展个体小农经济。变法触动了旧贵族的利益,遭到传统势力的强烈反抗,但秦孝公排除阻力,使新法得以顺利推进。十年(公元前352年)商鞅被任命为秦国最高长官大良造。十三年(公元前349年),在第一次变法成功的基础上,秦孝公又开始第二次变法。其主要内容:在全国设立41个县,以之替代分封制;废除井田制度,大开阡陌,奖励垦荒,承认土地私有,允许土地买卖;统一度量衡,规范商贸活动;制定刑律,实行法治。新的变法措施从政治、经济各方面把变法进一步引向深入,使封建制度在秦国进一步牢固确立,有力地促使封建经济迅猛发展,使秦国在短时间内成为当时首屈一指的强大国家。 秦孝公十三年(公元前349年),把都城由栎阳(今西安市阎良区武屯乡)迁到咸阳。从此,秦以咸阳为都城143年。咸阳不仅是秦孝公时第二次变法活动的中心,而且后来发展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座拥有50万以上人口的都市。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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