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占(?~1686年),姓伊尔根觉罗,满族,正蓝旗人。官学出身,初授鸿胪寺赞礼郎,累迁兵部督捕理事官。康熙八年(1669)授秘书院学士,十一年任兵部侍郎,十二年(1673)任陕西总督。 平西王吴三桂在云南起兵反叛,四川提督郑蛟麟等响应,与吴军共同进攻陕西,朝廷命他和巡抚杭爱督饷,以备清军进攻四川。他向朝廷上疏说汉中、广元山路险峻,请在略阳造船加速粮饷的运输。四川郑、吴军袭劫略阳粮船,他上疏请朝廷令山西协助运饷,朝廷以为山西路远,下拨帑银十五万两,命他在西安购粮,并命略提粮价,使百姓乐于运送。康熙十四年,陕西提督王辅臣已叛变响应吴三桂,占据平凉,并派兵四出攻陷州县,哈占受康熙帝责斥。 康熙十九年,赵良栋、王进宝率军在四川作战,哈占上疏提议军饷自西安运往四川保宁(今四川阆中县)应由四川在边界接运,康熙不准,命由略阳水路运往叙州(今四川宜宾市)。哈占复上疏请命四川督饷,尚书宋德宜提出以陕、川设一总督管理,以平均两省百姓之劳逸。朝廷采纳此议,即以哈占任川陕总督职。时哈占领兵在四川作战,打败了叛将彭时亨,以功被加授兵部尚书衔。二十二年授兵部尚书,二十四年调任礼部尚书,二十五年(1686)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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