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宏谋(1696~1771年),字汝咨,广西临桂人。雍正元年(1723)参加乡试居第一名,后即考中进士,授检讨。四年,迁为郎中,后累迁至甘肃巡抚。乾隆九年(1744)调任陕西巡抚,十一年调往江西、湖北,十二年复调任陕西巡抚,并署为陕甘总督。十五年加兵部侍郎,是年冬调离。十九年三任陕西巡抚,二十年调任甘肃,二十一年第4次担任陕西巡抚。十余年中,陈宏谋先后四摄陕政,累计任职时间八年有余。因而,对陕省的自然环境,社会风俗,生产状况及官吏等比较熟悉。他在陕西时,曾招募江、浙一带善于养蚕的人来陕西指导百姓发展蚕业,并取得很好的效益。陕北、渭北一带高原干旱缺雨,他倡导百姓种植薯类及栽树,并凿井二万八千多眼,制造水车,发展灌溉。商州有丹江,自龙驹寨(在今舟凤县)可以通航至汉江。但因险滩较多,仅能通行小船。他令州县开工疏导,使物资运输和商业贸易便利。他还奏请朝廷准许,开炉铸铜钱。户部所拨运的进口铜用完,又采云南铜铸造,使钱价持平。他倡议修葺周代帝王陵墓,以陵外空闲地出租取息,以地息作为常年性修缮费用。 陈宏谋理政,好标新立异,因被一些守旧大臣指责为“好自作聪明,不持政体”,【注:引自《清史稿》35册10559页。】乾隆皇帝几次告诫他“毋立异,毋沽名”。【注:引自《清史稿》35册10559页。】而他自己却认为作官施政的过程即是学习和实践所学的过程。二十二年调任江苏,年底署两广总督。二十八年迁兵部尚书,二十九年为协办大学士,三十二年授东阁大学士,三十六年因病告归,卒于归途,年76岁,祀贤良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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