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炮兵 李炮兵(1923~1989) 商县人,自幼家贫,未入校读书。商县解放后,于1958年到商县大荆煤矿当采煤工人。由于他在采掘中吃苦耐劳,脏活累活抢着干,个儿高,力气大,工人们亲切地称他“李大炮”。 1969年2月12日,煤矿三号矿井发生煤气自燃,李炮兵与矿领导韩清廉第一批下到井下,在七、八百米长的坑道内,烟雾弥漫,毒气熏人,呼吸异常困难,李炮兵奋不顾身直奔着火地点。当矿领导和技术人员决定建密封隔墙灭火时,还没等矿领导指派,他便和另一名工人冲了上去,整整在井下干了十五、六个小时,建好三道密封隔火墙,密闭了烟火,避免了一次重大事故。同年4月28日下午,三号矿井又一次发生煤气自燃,他闻讯又一次下到井下,在封闭烟火过程中,他数次被毒气熏昏,但稍一清醒爬起来就冲向险区,矿领导和工人们要将他背出井,他说什么也不肯离去。就这样李炮兵同其他工人经过十几个小时紧张战斗,又一次战胜了火灾,保住了三号矿井。春天的一个下午,李炮兵从井下采煤下班, 又饥又累,刚进宿舍准备就餐,忽听有人喊:“快救人呀,一个小孩掉入废矿井里啦!”他闻声后直奔现场,霎时,井旁挤满了人,人们对这个深达四十多米的矿井望而生畏。在这危急关头,他拨开人群,二话没说,将人们抬来的井绳一头系在自己腰间,一头让井边人拉着下到井里,井上的人见很长时间井绳不动,个个提心吊胆,好一阵后,井绳突然一动,听见喊声:“往上拉”。拉上井绳后人们发现上来的是落井小孩,而他还在井底。李炮兵抢救落井小孩事迹不胫而走,被矿工们和当地群众传为美谈。 李炮兵吃苦耐劳,临危不惧,不怕牺牲的精神,受到全矿和社会的广泛赞扬。1969年,他被评选为出席陕西省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积极分子代表会议代表。10月1日赴北京参加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二十周年庆典观礼。
编辑:秦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