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德新 袁德新(1900~1951),原名达时,湖南省湘潭县滴水埠人。莫斯科东方大学毕业,中共党员。1922年秋回国,任粤汉铁路地下党负责人。1924年在上海加入国民党,1928年叛党,1940年二次加入国民党。历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宣传列车上校车长、新编第一师第五团少校团政治训练员、独立第十六旅政治训练处少校训育科员、陕西省民政厅视察员、平民(今大荔县一部分)肤施(今延安)、保安(今志丹县)、镇安(1939·5~1943·2)、安康、岐山、宝鸡等7县县长。1948年5月,擢升陕西省第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公署司令和反共救国军第四纵队司令。 袁德新1928年叛变后,利用上校列车长职权,破坏中共株萍、粤汉两铁路党的组织。在镇安工作期间破坏革命组织,逮捕共产党300多人,并将干部2人送往西安劳动营。枪杀甘泉土地委员和镇安、安康革命干部、群众9人,其中万某头部摄影送国民党鄂陕甘边区警备司令蒋鼎文邀“功”。1946年“清乡剿共”开始,两年间即杀害延安、安塞、商县、镇安革命干部群众、游击队员、起义军人98名,是一个沾满人民鲜血的刽子手。 袁德新叛党后,反革命罪恶昭著,为了掩盖其反动面目,在任镇安县长期间,对于县政能够除旧布新,做过一些拢络人心的事情。他1939年5月到任,6月1日即召集县务会议、行政会议议决:惩劣绅倪海鲲、吴梓舟、刘耀亭入狱;解散为豪绅操纵的兵役委员会;遣散放赌抽税,吸食鸦片,持枪袭劫行商的保安大队;撤销倪海鲲赈济专员,持枪打死熊丝匠及士兵的苟、郑班长送安康地方法院绳之以法。6月12日,布告示众,废“三班”成立政务警察队,停用火签、火票。废旧“三科”成立新五科,统一党、团、司法合署办公。改联保制为乡(镇)保甲制,撤销中山镇第二、六两保保长张成礼、班显谋(贪污)之职。枪决勒索民洋50元的警丁王纪生。他下乡巡视不骑马,不坐桥,布衣草履,徒步深入木王查报灾情,开舍饭场(东关),设孤儿教养院,收养孤贫儿童40名。民国29年(1940)将城南100亩学地中的20亩兴办农场,带领机关职工种田劳动,受到群众好评。同年县政府成立禁烟科,严禁烟赌,“六·三”禁烟纪念日枪决达仁乡潘世功、张登炎二烟犯。他下令毁庙建校,破除迷信。县城及各乡镇利用庙堂、寺院分别建立镇安县中、乡(镇)国民中心小学,保国民小学。取缔黄石板沟天明寺非法发展女道徒和布道活动,枪决两道首于西门。他于民国30年成立镇安县矿业公司,任命瑚燮阳、刘纪周为正副经理,聘请矿业专家王达三为工程师分别在铁铜沟、熊里沟、吊罐厂兴办铁厂三处,在银洞湾兴办铜厂,使全县兴起了冶炼事业。 袁德新在镇安县虽有一些政绩,但其本质反动,坚持与人民为敌。1949年7月亲率商洛绥署警卫营溃逃镇安,烧毁档案,搜刮民财,协同镇安县长、军统特务徐东光积极发展特务组织“战斗革新小组”、“妇女暗杀团”、“清乡队”、“303通讯组”、“12联络组”、“中统中山镇组”、“沦陷区地下党务工作组”、“反共救国军”、“终南反共游击队”等十几种反共组织。11月24日,解放军咸阳独立八团收复镇安县城,袁率残部溃逃枫香园,27日被解放军商洛五团一举歼灭。他只身化装潜逃西乡县东山,12月6日,被中国人民解放军五十五师侦察连捉获。 1951年2月9日,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袁德新“策划主施反革命罪”死刑,枪决于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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