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长命(1923—1947) 洛南县窄口河乡人。 陈长命出生于贫苦农家,父亲常年为地主扛长工。民国35年(1946)冬,豫鄂陕军区第二军区所属的二十二支队,活动在巡检山区。陈长命与几位邻居给部队安排食宿,并让妻子拿出家中仅有的一点麦面给部队做饭吃。当部队转移时,陈自告奋勇给部队带路。途中,陈得知国民党第二五一团指导员程某和部下孟某玩了半夜麻将,正在保公所睡大觉的消息,立即向部队领导陈德志说明情况,陈德志率部随即活捉了程、孟这两个罪大恶极之徒,并就地处决。 处死程、孟后,程的姐夫杨宏,时任国民党二五一团团副,恼羞成怒,大肆逮捕无辜群众,陈长命同时被捕。杨宏对陈长命施以老虎凳、钉竹签、灌辣椒水等酷刑后,于 民国36年(1947)1月27日,将陈长命剖腹挖心,为其妻弟“祭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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