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秉三(1901—1973) 又名三季,洛南县古城镇南河村人。 何秉三小时曾在地主家打杂行差。民国21年(1932)出任洛南县中二区(景村)民团团长,不久愤然辞职,回乡买房办起私塾。后又担任古城中心小学名誉校长及资金理事会理事长。其间何积极筹措资金,广聘教师,兴办教育,还为当地青年赴外地求学深造资助钱财。民国29年(1940)2月的一天,中共地下党员、商洛抗日游击队负责人薛兴军带领两名战士到古城镇,被敌哨抓俘,押往古城镇公所。时任古城镇镇长的何秉三,随即带人前去解救,薛兴军得以脱身。民国32年(1943)因其子何史挺参加革命,加入中国共产党,被国民党陕西省第四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以“异党家属”的罪名收审。在审查中,何一面声称不知儿子的去向,一面虚与周旋,寻求解脱。当何得知官员酷爱玩麻将时,便千方百计挤进牌桌,故做输局,讨得这些贪官的欢喜,何史挺才被释放回家。民国35年(1946)元月,何史挺经组织安排回陕南开展游击武装工作,一天晚上何悄悄把儿子接回家中,指明让儿子去投巩德芳,对儿子说:“老巩有困难时,可来找我……”洛南解放前夕,武工队和游击队领导人经常出入何家,在何家吃住。 建国后,何秉三以开明士绅的身份,当选为洛南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73年因病去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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