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贤芳 女,生于1920年7月,洛南县官桥河乡陶岭村人。中共党员,全国“三八红旗手”。 1950年反霸斗争开始后,舒贤芳发动群众,组织妇女与恶霸地主作斗争。土改时,舒担任石坡乡妇联会主任,带领妇女斗地主分田地。1952年,舒联合4个村的群众组织起四联互助组。在其影响下,周围群众纷纷组织起了互助组。1954年冬,舒贤芳带领全组群众建立了全乡第一个初级合作社——四联社,并担任合作社主任。1958年,参观学习了张秋香、刘书贤的植棉技术后,舒背上干粮,到30多里外的庙坪大队西锋生产队组织起“五一植棉组”,种植棉花10多亩,当年喜获丰收,舒出席了陕西省先进生产者代表大会。1959年组织八姐妹办起了养猪场,养猪90多头,为队提供肥料4000多担,创收入1200元。1960年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1969年,在大队分管多种经营生产和福利事业,白天舒和社员一起劳动,晚上组织专业组人员学习,先后办起了药场、砖瓦场、木业加工场、发电站、合作医疗站、粮食加工场、缝纫铺等,为集体增加收入达18万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年已花甲的舒贤芳还鼎力协助基层干部工作,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受到干部、群众的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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