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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荫三(1889~1990) 原名树槐。翔村窦家人。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在蒲城第一高等小学堂读书时,参加孙中山领导的中国同盟会。二十四年(1908)九月,“蒲案”发生,他也是受害人之一。民国9年(1920),参加杨虎城的部队,先后担任军需处长、军械处长和机器局长。21年(1932)起,他受杨虎城委托,先后创办西安集成三酸厂、华西制药厂、西北制药、益生造纸厂、新西北印染厂、西京机器制造厂、新华砖瓦厂、渭南象峰面粉厂、咸阳裕农油厂等,生产大量军用物资,不但满足十七路军的需要,而且也为当时的陕西工业建设作出贡献。同时,他积极筹建国货公司,坚决抵制日货。在西安事变期间,他与红军代表伍云甫联系,通过三原南关货栈,向红军提供步枪子弹50万发,手枪子弹10万发,手榴弹8万枚。西安事变后,脱离军职,从事工商企业,先后担任集成三酸厂、裕农油厂、华西制药厂及集义兴银号的理事、常务理事、董事长等职。他热心和参与社会慈善事业,参加私立西京医院的筹办,担任西安红十宇会常务理事多年。期间,帮助故乡兴办县城金粟医院和本村小学。33年(1944)任蒲城县临时参议会议员。两安解放初,任西京国货公司经理。1949年参加中国民主同盟。1951年参加中国民主建国会。抗美援朝期间,他以满腔的爱国热情,发动工商界人士捐献飞机支援前线。1956年,他积极参加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并带头捐款,筹建西安市各界民主人士俱乐部、民主剧院和育英小学。1957年,当选西安市工商联副主任委员、西安市工商联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先后被选为西安市第一、二、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西安市委员会常委,西安市人民委员会委员以及陕西省第一、二、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文革”期间受到迫害,1979年平反。时已90高龄,仍积极为祖国的“四化”建设与改革开放献计献策,为恢复省、市工商联做了不少工作,并被选为陕西省工商联合会顾问、西安市工商联合会名誉副主委和西安市政协委员。1981年10月,出席在北京举行的纪念辛亥革命70周年大会,被选为大会主席团成员。1986年12月,在北京召开的纪念西安事变50周年大会上,他以96岁的高龄出席,以亲身参与事变的经历作了发言,受到与会者的赞扬。在期颐之年,他仍关心资助故乡的教育事业。1990年3月25日病逝于西安,终年102岁。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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