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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威诚(1903~1992) 马湖乡人。民国13年(1924)参加杨虎城部队,历任司务长,排、连、营长等职,曾在驱逐北洋军阀陕西督军吴新田的战斗中负伤。16年(1927)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4年至25年(1935~1936)担任团长时,掩护红二十军、红二方面军各一部顺利过境,转进陕北,并多次为陕北红军运送武器、弹药等。在西安事变中,他起了骨干作用。27年(1938)部队驻防安康时,他积极配合当地中共组织发展党员,建立游击武装,并选大批有志青年及连、排级军官北上延安学习。抗日战争中,他率部赴陕东一线,担任黄河防务。28年(1939)1月国民党反共,蒋鼎文免去他团长职务。他按照省委指示,历经艰难险阻,先到抗日前线第四集团军总部任附员,后任三十八军一○二团、五十一团团长,多次参加阻击日军西进的战斗和游击战,俘获甚多。34年(1945)7月,国民党当局妄图瓦解三十八军。他根据中央和省委指示,率领十七师官兵及其他部队中部分党员和进步军官,冲破敌军封锁,胜利回到解放区,成为十七路军保存下来唯一进入解放区的革命武装力量,受到中共中央贺电嘉勉,仍保留十七师建制,他任政委。同年11月,遵照刘伯承、邓小平指示,率部奔波于冀鲁豫边陲,并说服孔从洲于次年5月在巩县起义。35年(1946)9月,中央决定组建西北民主联军三十八军,他任副军长。36年(1947)8月,陈谢大军强渡黄河,挺进豫西,西进纵队由三十八军配属八纵二十二旅组成,他任西进纵队指挥,渡河后参加陕州战役。新中国成立后,任西安警备司令部副司令员、西北军区后勤部营房管理部部长、西北公安司令部副参谋长。1952年转业到地方工作,历任西安市人民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1960年,因所谓“彭德怀问题”受到株连,被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文革”又受到严重冲击。1979年平反后,恢复市体委主任职务。1980年任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82年离职休养。1992年8月17日在西安逝世,终年89岁。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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