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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晰哲 张晰哲(1889—1970),字朗仙,老县城内别家巷人。清末增生,高等学堂毕业,任教20余年,并任河南新野、镇坪县政府秘书及潼关县政府督学、科长、秘书等职。民国十九到二十年(1930—1931),与赵冠青等学者编修《潼关县新志》。建国后,任中学教员、潼关县第二、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副主席、县人委委员、各界人士学习委员会副主任和陕西省一、二、三届政协委员。1959年由潼关中学教员调任文化馆馆长。1965年退休。 张晰哲生活俭朴,治学严谨。新文化运动后,又博览新文学。二十一年(1932),至友马诚斋赠送的一件皮袍,穿着40余年。历任政府要职,从不以权谋私,过着清贫生活。建国后,自觉改造世界观,刻苦钻研马列、毛泽东著作。学习时,圈、点、眉批,写心得,记笔记,一丝不苟,且不耻下问。他乐于助人,常为亲友邻里排解争纷,深受人们尊敬和爱戴。 晰哲热心地方公益事业。民国二十六年(1937),抗日战争开始不久,得悉驻军拆毁四个城楼及南北水关楼的消息,他东奔西走,联络绅民代表,自己撰文、报请军政当局,保留这些古代建筑,西城门楼才得以完好。二十八年(1939),西潼公路受日本侵略军炮火威胁,国民党政府采纳他的建议改线原上,商旅得以安全过往。潼关城、乡遭受日本侵略军空袭炮击,军粮差款重重,灾荒频繁,群众不堪重负,他多次联名乡绅向国民党政府报请减免粮税差款负担,救济灾民。 1949年6月初,新政权一建立,他约同商会会长李钦九、万字会会长潘炎棠等多人晋见县长崔士杰表示慰问,备陈县情、支持共产党的政策和主张。嗣由慈幼小学校长调中学任教。1950年10月5日,被推荐为抗美援朝分会副会长,动员群众捐献现金、物资等,支援抗美援朝战争。1952年1月,任中苏友协副会长,在每年2月宣传月中作报告,组织宣传,听取汇报、检查督促,把中苏友好宣传到千家万户。在土改、镇反和农业、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中,凡召开的群众性大会,应邀必到,到会必讲,宣传党的政策,表达群众的心愿。“文革”中,1968年,家庭被错定漏划地主成份,1969年全家被迫下放农村,1970年3月下旬,怀疑他与一要案有牵连,错捕入狱,因病保释后,4月1日含冤谢世。1978年,县革委会召开追悼会,为其平反昭雪,恢复名誉。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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