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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士棻 王士棻(1722—1796),清朝华州东关外虫王庙人,字检斋,号兰圃。乾隆十九年(1754)进士,历任刑部主事、员外郎、右侍郎等,还曾任职江苏按察使。 王士棻掌刑狱几十年,以执法公允,精明干练著称。山东章邱有一人向屠户魏贞子索债被杀于途中,凶器是一把屠刀,章邱知县即定魏贞子为凶手。魏贞子之兄赴京鸣冤,王士棻奉命审理此案。他亲自赴章邱勘情密访,查得正凶张大,使魏贞子得释。山东泰安有寡妇亡夫之叔逼其改嫁图谋财产一案,知县与知府贪赃枉法,判寡妇再醮。寡妇不服,上告于刑部。泰安知府向审理此案的王士棻行贿五千金,企图维持原判,王士棻予以严厉斥责,拒受贿金,坚持依法办案。结果,知府被革职,知县与寡妇之叔被判徒刑。江苏邳州(今邳县)有舅父告外甥夫妇毁其母之墓,知州以其舅目睹定案,拟判外甥夫妇凌迟处死。王士棻当时在江苏按察使任上,觉得其中有些蹊跷,亲自提讯复审,得知舅父系外甥后母之兄,后母欲使亲生儿子独霸家产,其兄就设计陷害外甥夫妇。王士棻审清原委,为外甥夫妇平冤。王士棻审案力求周密严明,凡有鸣冤及疑狱,都亲自审讯。据称,他平反的冤狱“不可屡数”。王士棻曾说:“司法者的弊端,莫大于有成见。唯有平心静气,始能审出案件的真情。真情出则是非明;是非明,刑罚才能适当。” 王士棻禀性刚直,不阿附权贵。军机大臣、文华殿大学士和珅,招权纳贿,权倾天下。他的家奴犯了法,由刑部4人承审,有二人托故离去,一人始终不发一言,只有王士棻独自审讯定案。刑部长官恐得罪和珅,欲宽解减刑,王士棻力争,愿一人承担全部后果,才使得这个家奴被绳之以法。王士棻升任江苏按察使,和珅对他说:“此为我保荐之力。”王士棻不置谢词。公主嫁于和珅之子,王士棻也不登门祝贺。和珅对他怨恨极深,清高宗屡次想提升王士棻,皆因和申谗言诋毁而未成。 王士棻以其几十年司法经验,著有《纂修律例》一书。在编著时,为斟酌一字,而累日精思。乾隆六十年(1795)王士棻致仕回乡,次年去世,享年75岁。著名文人,协办大学士纪晓岚为其作墓志铭。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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