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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依仁 刘依仁(1895—1989),名安国,字依仁,下庙乡周家庄人。陕西教育文化界著名人士。 小时上私塾,后入华州高等小学堂,受教于顾熠山。1911年入西安省立第三中学,1915年曾被聘为续修陕西通志局采访。1916年考入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即今北京师范大学)博物科,参加了“五四”运动。1920年毕业后,赴日本考察教育,著有《东渡日本教育考察记》。回国后,被教育部分配到察哈尔省第一中学教书。1921年回陕,在省立三中当训育主任,第二年任校长,人称“娃娃校长”。他虽然年青,但办事认真,反对官僚干涉校务。在三中期间,他曾聘请共产党人魏野畴来校任教务主任兼公民教员。魏野畴在学校宣传共产主义思想,开展党的活动,刘依仁从不干预。《续修陕西通志》的编撰恢复后,他又被聘为采访,实地考察了全省的江河山川,后结合各种资料,编纂出版了《陕西交通挈要》一书。1923年,他还参加了李宜之、杨叔吉发起的文物保护会议,反对康有为在陕西盗取珍贵佛经。1924年,鲁迅来西安讲学,他参与了接待工作。1926年离开省立三中,任省长公署参议,第二年又出任白水县长,后在省教育厅任督学。在任督学期间,三原师范发生一起案件,涉及到一些中共地下党员和进步青年,当局要借此抓学生,刘依仁处理此事时,认为按照法律,16岁以下的人不负刑事责任。就要来花名册,将16岁以下的学生排除在外,从而保护了一批进步学生,并尽力防止事态扩大。此后,又任陕西女子师范、中山中学校长。1931年前后,任富平、咸阳县长。在咸阳任县长时,他一改前任对过往军队拉关系,搞招待的陋习,不支应鸦片烟,不打牌招待。还主持编撰了《重修咸阳县志》,他主张一部志书,资料要收全录备,不要遗漏。1935年,回省教育厅任督学,1937年又至武功西北农林专科学校任副教授兼高等职业学校校长。5年后,又回到省教育厅,任秘书主任、设计委员会总干事、民众教育委员会主席等职。后又到西安省立商业专科学校、西北工学院教书,再到陕西师范专科学校任校长。 解放后,刘依仁在西北人民革命大学学习,1951年到甘肃天水参加土地改革。这一场农民反对封建剥削和压迫的伟大斗争,使他受到极深刻的教育,真正认识了农民的伟大和中国共产党的英明正确。1952年后,他先后在西北军政委员会文教厅、省文化局、省博物馆工作,加入了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1961年被省人民政府聘为省文史研究馆馆员。 “文化大革命”中他被赶回老家,1976年12月得到平反。以后任政协西安市委员会委员、民革陕西省委员会顾问、政协陕西省委员会文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委员、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顾问等职。他不顾八、九十岁高龄,积极参加文史馆的学习和文史研究工作,尤其对编纂地方志和为社会各方面提供史料咨询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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