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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醒夫 高醒夫(1912—1986),又名培栋,莲花寺镇高家河人,爱国民主人士。 县立高小毕业后,考入西安第一中学。他关心国家大事,阅读进步书刊,常给《新秦日报》投稿,抒发忧国忧民的胸怀。1932年,他参加了西安爱国学生反对国民党政客戴季陶的“四·二六”运动。在反动军警的镇压中,他腿部因枪击受伤。 1933年,高醒夫从西安一中毕业后,先在大荔县教书,后在杨虎城38军汉江通讯社、17师政治处编政治通讯。1937年下半年在西安《秦风日报》当记者。这期间,他写了许多抨击时政,宣传爱国抗日的诗文。 1938年,高醒夫回到华县,在县长吕向晨(中共地下党员)的支持下,与杨兆荣、王立人、史卓生等筹划创办了华县第一家报纸——《新华县报》,杨兆荣为社长,他任经理。为了解决办报经费,他将自家的树木和门无偿送给报社盖房,并到处募捐。《新华县报》宣传抗日,坚持进步,受到群众欢迎,但被反动势力视为“八路军的小报”。 在办《新华县报》的同时,高醒夫又在本村筹办林业职工子弟学校,还担任了县民众教育馆馆长。1941年元旦,华县发生了国民党二六兵站医院副官王志超枪杀4名学生的“卅元惨案”,引起各界义愤。高醒夫参加了“卅元惨案后援会”,支持学生的正义斗争。1941年5月,反动势力大肆镇压爱国民主运动,查封了《新华县报》,逮捕了高醒夫,以“异党分子”为名,将他押往西北青年劳动营囚禁。 1945年2月他出狱回县,曾任时村竞成小学校长,还在本村办起了一所小学。 华县解放后,高醒夫回家务农,曾长期担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县人民委员会委员。但他不以此自居,而是实心实意为人民办事。1959年,莲花寺中学筹建时,他负责建校工作,整天东奔西跑购买建筑材料。本村给学校的木材,本可以雇人拉送,但他为了节约建校资金,自己拉上架子车送了十几趟,而且拒收报酬。1960年至1965年,他数年如一日地给生产队担稀粪,担子担坏了几个,粪桶换了几对。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高醒夫也受到残酷打击和迫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他得到了平反,并担任了县政协委员。1984年,他受聘参加县志办公室组织的明《华州志》校注工作,废寝忘食,加班加点,双脚累肿了,仍不肯休息,坚持伏案工作。为了将自己掌握的县情和历史资料提供出来,他又全力投入文史资料的撰写。在两年时间里,他身居斗室,不顾年老体弱和家庭生活的困难,奋力写了50多篇、20多万字的华县文史资料。这些材料,都几经修改,然后誊抄,一篇材料往往连写带抄要经过3次。为了核实某些史实,他还走访调查。在他去世前几个月里,病魔缠身,浑身发冷,头昏气短,但他仍笔耕不辍,还对旁人说:“我不能将自己知道的材料带进棺材。”直到病重无法坚持,才停下了手中的笔。不到一个月,高醒夫就与世长辞了,临终前,他还叮咛子女:“我死后丧事从简,不要给政府添麻烦。”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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