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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化民 王化民(1896—1969),又名王松年,算王村(在今大明乡)人,出生于农民家庭。性情耿直,刚正不阿,富于正义感,具有劳动人民憨厚纯朴的传统美德。 少年时期的王化民,就对封建军阀和土豪劣绅的反动统治深怀不满,在本村学校教员王光录(中共早期党员)的熏陶教导下,立志投身革命。1926年,他积极参加了当地波澜壮阔的农民运动,后作为积极分子到华县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结业后回到当地组织成立农民协会,发动群众开展反对土豪劣绅的斗争。同年经王光录、霍世杰介绍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27年担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中共华县县委农委书记。1928年2月,王化民和潘自力、张金印(慕陶)被推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这次大会因改变会期和地点,潘自力与王化民未能出席。在上海停留期间,他们受到中央领导周恩来、李维汉等同志的接见。他们在接受中央“要发动群众,武装群众,准备以武装起义推翻国民党反动统治”的指示后,回到陕西,向省委传达了中央指示精神,立即开始了渭华起义的准备工作。同年4月,王化民与薛自爽带领渭南、华县选派的优秀党团员、农运积极分子秘密前往洛南县三要司许权中旅受训,学习军事,约一个月后返回,组建了陕东赤卫队。5月渭华起义爆发,王化民任中共华县县委代理书记,和霍世杰等同志一起,活动于高塘、大明、圣山等地,帮助和指导各地成立苏维埃政府及打击土豪劣绅的斗争。 渭华起义失败后,王化民一家遭敌残酷迫害,但他革命意志不减,坚持隐蔽斗争。1933年,和王尚德等人在渭南开办集峰木厂,为党组织活动提供经费,建立党组织的秘密联络站。1936年,又在高塘创办民众教育馆和书店,发行《新华日报》、《老百姓报》等革命进步报刊书籍,继续传播革命火种,积极进行革命活动。 解放后,他历任高塘、城关区副区长,高塘、侯坊购销社主任等职。“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害致死。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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