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小莉(1960~1982) 女,咸阳中医学院学生。洪水乡赤兔坡人。共青团员。她痛感在半山区的家乡缺医少药、看病艰难,1979年毅然选报了中医学院,她对老师说:“毕业了就去边疆或山区工作!”又向妹妹说:“我毕了业回来带你,多出几个医生,少误几个病人!”假期回家,白天干农活儿,晚上给这家看病,给那家打针。 在学院三年了,她还是穿着入学时的粗布裤儿、布鞋,妹妹不以为然地说:“大学生了,还穿粗布裤儿!”“正因为是大学生,才更应该穿粗布裤儿!”邵小莉恳切地说:“还记得《乡村女教师》里的那句话吧:‘披起你的破棉袄,莫害羞,朝前走,光明大道在前头……’!‘生命不是私有的,不能储藏起来,如果社会和人民需要,那我就无私地贡献出来。’” 1982年6月17日早晨,在咸阳市渭滨公园湖畔,邵小莉正读《内科学》,忽听喊叫“救人!”寻声望去,只见水里一个小孩在挣扎。她扔了书本,冲向湖边,跳下水去,扑向小孩,拖出水面,掀到湖边。不料坡陡苔滑,却滑到水底。她在泥水里挣扎站起来,水没过头顶,连喝带呛,头晕耳鸣。她急了,把小孩举出水面,奋力推向岸边。可是孩子爬不上去,口一张想喊,呛了一鼻子水,几乎栽倒。幸好有两位青年工人赶来,刚刚拉住小孩的手。邵小莉却精疲力尽,脚一滑,又沉入水底。等到被拖上岸,已是脸色青紫,牙关紧闭。医生赶来排水、扎针、做人工呼吸,并赶紧送进医院,紧急抢救。大批工人、教师和求诊的病人、溺水小孩的父亲,都涌进医院,准备献血。但是,虽经多方抢救,还是无效。 中共陕西省委追认她为中国共产党党员,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她为革命烈士,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出《关于开展向邵小莉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号召全国卫生战线的全体同志,特别是高、中等医学院校的同学,学习邵小莉同志的共产主义精神,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者。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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