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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星五(1911~1989) 又名喜明,朝邑步昌乡下鲁坡人。1923年前上学,1945年冬加入中国共产党。1936年至1948年与韩增友、李长禄以开肉架子和油坊为掩护,开展党的地下活动,先后作为“东府工委”、“平朝工委”及国民党38军地下党组织的联络点。在此期间,为革命做出了较大的贡献:1.给边区送了20多驴驮子棉籽和部分医药,为边区代销了大部分煮青、煮蓝等颜料,支援了边区的大生产运动。2.在党组织的指示下,打入“青红帮”内部,广交朋友,发展党的组织,吸收逯凤鸣、王汉卿、马新荣、张永平等十多人参加了党的组织。利用“青红帮”的关系,给38军地下党组织搞了数十张“青红帮”的证件。还从工三团连长和军需两人手中,获得2000斤油的资金与3头骡子和40石小麦,均作为地下工作活动的经费。3.韩增友、李全祥、侯玉明、张永平和李兴福的爱人被捕后,星五在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设法营救始得获释。 朝邑解放后,先后任县供销社主任、商业局长、民生油厂副厂长。大朝合并后,任县福利部部长、商业局总支书记、纺织厂副厂长、供销社总支书记等。1962年,国家决定供销社县级各单位的盈亏由国家包干,部分主办人员,把上年库存削价损失的物资2万元清算在本年内。韩发现后,召开会议引导大家讨论,作了纠正。 1963年任大荔县县联社总支书记时,县委发出消灭棉铃虫的指示,韩亲自检查农药、农械库存,抽调15名干部下乡指导防虫工作。一次,业务人员多次建议把化肥适当划出一部分,售给本单位同志。星五纠正说:“化肥只能卖给集体,不能卖给私人。”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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