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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汝楠(1897~1983) 字致彬,朝邑安仁镇西太平村人。幼年跟长兄就读于上海浦东中学。民国七年(1918),考入北京大学经济系,同年加入中国国民党。民国十七年(1928),在陕西省立第二中学任教。民国三十年(1941),随于右任任南京国民政府监察院院部秘书。民国三十七(1948),当选为第一届国民代表大会代表。1965年于台湾国民党监察院审计长任内退休,1983年6月30日在台湾病故。 汝南青少年时,经常阅读《新青年》等进步杂志。“五四”运动中,因参加反帝反封建斗争,曾遭到军警当局拘留。北大毕业返陕后,在陕西靖国军内搞文化宣传工作,曾接应革命军顺利渡过黄河。民国十八年(1929),关中大旱,随后又遭瘟疫,王设法筹款买米、面运回西太平村赈济乡亲。民国三十一年(1942),安仁镇郭世杰鼓动农民向县“交农”,结果被捕,关进西安兴国寺监狱。汝楠得悉后,专程回陕营救出狱。 抗日战争爆发后,南京政府不少官员为求苟安,退离职守。汝楠则疾呼:“国难当头,不能只为自己打算。”毅然把家眷送回家乡,只身随国民党政府入川,从事抗日工作。 汝南虽身为国民党政府官员,却能清廉自守,对官场贪污腐化之风深恶痛绝。在外多年,不仅未给家庭添置房屋财产,反常因路费不足变卖祖业。一次南京巨商潘某曾想包揽一笔生意,以房屋家俱向汝楠行贿,被王断然拒绝。 1949年,王随于右任到台湾后,发现家乡南泊子村马应轩妻携两个孩子逃到台湾,夫妇离散,生活无着,王发动在台乡亲给予资助。不少青年远离家乡,举目无亲,流落街头,王便设法给以关照。家乡晚辈安振明,卖壮丁几经辗转,流落台湾,在孤苦无告之时找到王,即被安排到监察院总务科当工友,后任事务员、书记官等职。王染病在床时,振明常来伺侯;病逝后,告窆文曰:“乡亲情意重,惠衣惠食,视我如子侄……” 王在台湾,还大力倡导乡邦文化,振兴秦腔艺术。每逢于右任生日,王便积极组织热心人士,演出秦腔助兴。1961年,王向主管机关申请,成立了“秦腔戏剧学会”和“大西北秦腔剧团”,以戏剧艺术牵动观众思乡之情,为海峡两岸骨肉团聚作精神动员。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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