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海潮(1913~1980) 又名长江,朝邑镇紫阳村人。解放前曾在国民党军队当兵。民国二十五年(1936)返家,先后任朝邑县中和镇队附,县常备大队分队长。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嗣后,以国民兵团督练员、自卫团营长、军事科长、中和镇镇长、陕西自卫军二总队四大队大队长、保警大队长等合法身份,进行革命活动。 杨任朝邑县保警大队长期间,推荐共产党员自卫总队附刘钟谐、大队附张建勋改任常备大队长和副大队长。先后在保警大队发展地下党员50余人。在常备大队发展党员40人左右,分别建立了党支部。 民国三十六年(1947),八区专署依照陕西省保安司令部命令,抽调壮丁数千人,组成陕西省自卫军第二总队,李侠任总司令,配合国民党正规军进犯陕、甘、宁边区。杨经组织同意任二总队第四大队长。他迅速与东府工委和延河总队取得联系,利用他的情报,延河总队三次设伏打击了国民党军队。当年5月31日,杨向自卫军二总队指挥官虚报军情,诱使李侠率部开往金盆湾,被解放军包围,歼其五个中队之大部共600人,李侠被俘。 在解放军不断打击下,其他三个大队伤亡惨重,惟杨所率之第四大队仅两人负伤。专员薛庆衡以“杨海潮在宜川剿共不力,临阵战斗中迟缓误时,坐失机宜,致李副司令被俘,有通共嫌疑”为由,将杨扣押。杨在狱中坚以“四大队无作战任务”为由进行辩白,又经党组织利用统战关系进行营救,九天后获释脱险。 1948年10月6日,杨任朝邑县保警大队长时,在平朝工委领导下,发动了“九三”起义(农历九月初三)。杨和副大队长王宴亭、地下党组织负责人罗曼中策划组织保警大队与常备大队凌晨起义,9时胜利结束。国民党朝邑县的党、政、军、警、特首要分子全被逮捕,无一人漏网。彭德怀副总司令员对起义部队发电嘉勉。 之后,杨所率领之起义部队和游击队改编为朝邑支队,杨任司令员,随解放军主力部队开赴韩城整训。 1949年,杨继任中国人民解放军黄龙军分区的大荔军分区朝邑支队长,跟随解放军转战于大荔、华阴、潼关、西安等地。 1951年,杨因病转地方工作,先后在陕西省泾河造林局和省农林厅林业科、省农业厅经济作物处等单位任党的领导职务。为农林建设事业作出了一定贡献。1978年离休,1980年因病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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