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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伯弓(1900~1968) 别号悲弓,朝邑南留社人,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生。幼秉庭训,先略读经史,后读新学,北京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曾在秦、豫行政司法各界任秘书、军法官、上校科长。后在南京国民党政府任国医馆秘书。“八一三”事变后,弃政从教,任西安女中、省立高中、兴国中学教员(兼事务主任)及朝邑中学首任校长、文献会驻会委员,县、省参议员等职。 伯弓在兴国中学任教员兼事务主任时,正值该校创办之初,在艰难困苦中,完成了建校任务。不久又遇家乡朝邑县筹办中学,被地方人士多方恳请而辞去兴国之职,接任朝中校长。当时既要筹建学校,又要延请教师,他悉心擘划,不计烦难,使学校及时建成正常授课。三年后,因操劳过度,致患神经衰弱症,只好辞退校长回家休养。 民国三十三年(1944)秋,病稍愈,又被县上聘任为文献会委员。他一赴任,即搜集乡贤遗像,以启迪后人敬仰之心;抄录先达传记,备作朝邑名人小史;广征先辈著述,搜罗州、县志聚;整理原有文会文物、图籍。并筑有“石萃室”,妥藏书籍、书法、碑刻,供人鉴赏。 民国三十四年(1945),任县参议会议员。县参议会又决议其充任朝邑县修志委员会主任委员。接任后,便精心参考《方志今议》及有关县志,结合朝邑地方实际,拟定修志委员会的组织为采访、编辑、审查三个方面,确定县志篇目。人物标准不限于达官名儒,着重看政绩德业。并重视工艺、技术等不为前志所录者。且坚持集思广益、分头负责,经全会同志四年多的辛勤工作,完成了大部分县志草稿,为这次修志提供了丰富的资料。 解放后,在凤翔师范任语文教研组长、工会小组长、生活委员时,对工作高度认真,对同志谦虚谨慎,态度和蔼,关心老年教师的身心健康和青年教师的进步。作风严谨正派。伯弓的好作风、好品德至今还被人们惦记和学习。 1968年病危之际,伯弓嘱咐儿女处世接物,要忍让为先,对人宽、律己严。在家要尊叔敬母,兄弟间要团结友爱。过丧事要从简,不要搞封建迷信活动。工作中要靠拢党的组织,听党的话,绝不允许变节。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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