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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治国(1916~1983) 延安城区人,出身贫农。1936年参加革命,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7年任南街抗日救国会主任。1938年至1948年在延安市政府任助理员、民政科长、市参议会副议长、市委宣传部部长等职,其间在陕甘宁边区党校学习一年。1948年调延安专署督察室文教科任科长,后调延长县任县长兼县法院院长。1949年至1983年在甘肃省先后任临夏专署副专员兼中级法院院长,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一副主席兼工委第二书记,甘肃省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省农林局副局长,省建筑工程局局长、建筑总公司党委书记,省房产局副局长等职。在延工作期间,为党中央筹集粮油,保障供给,带领民工修建延安飞机场,都出色地完成任务,多次受到党中央表扬。1983年病故于兰州。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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