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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亚春(1956—1977),安塞县沿河湾镇侯家沟人。1975年应征入伍,197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7月20日舍己救人英勇牺牲,年仅20岁。 亚春就读本村小学和沿河湾初中时,就以坚持数冬扫雪开路、护送同学上学和假期里参加队里劳动,深受老师、同学、干部、群众的普遍赞誉。1971年8月考入安塞县中学读高中,先后担任班上团支部宣传委员、书记,成为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他所在的团支部一直是学校的先进支部,他个人多次被评为优秀团员。1973年毕业回乡,参加农村社会主义建设,不久被推荐为民办小学教员。1975年1月应征入伍,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入伍后的三年中,由战士、副班长到班长,6次受到团、营、连的嘉奖。 在部队,亚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苦练本领、钻研技术,很快成为部队的技术尖兵。亚春热爱本职工作,在任警卫排电话班班长时,带领全班战士守机值班、架线、查线,不分昼夜、不避寒暑,风里来雨里去,保证线路畅通无阻。1976年8月,全班顶烈日、熬饥渴,日夜苦战在沙滩野地、山岭沟谷,保质保量提前完成了架设战备线路的任务,受到上级的嘉奖。亚春严格要求自己,在营建中,战士们两人抬一根100多斤重的钢管,他一人扛一根。回家探亲,返回途中大雪阻路,他步行跋涉100多里到延安,按时归队。亚春热爱集体、乐于助人,经常义务修理营房电线、电灯。与战友们亲如兄弟,当战友正为家乡父母有病无钱医治而焦虑时,亚春慷慨地拿出省下的津贴,亲自到邮局寄给战友的父母。夏收大忙季节,他放弃休息,帮助驻地附近社员抢收小麦。兄弟民族社员竖起大拇指连连称赞:“解放军同志雅格西!” 1977年7月20日,亚春带领全班战士在乌鲁木齐市郊进行紧张的射击训练。突然发现附近和平渠上游便桥上玩耍的一个儿童不慎掉入水中。亚春立即放下手中的武器,带领战士们向水渠跑去。湍急的渠水已把小孩冲出很远,小孩的呼救声不断传来。李亚春沿着水渠追上小孩,奋不顾身地跳入激流,一把抓住小孩,但又被水流一下子冲开。他又顽强地与激流搏斗,几次抓住小孩,力图靠岸,均未成功。此时,他的头部已在石崖上碰成重伤,血流不止,加上水性不好,精疲力竭,不幸被激流卷走。战友们在几里外的地方把他救上岸,火速送往医院。由于伤势过重,抢救无效,光荣牺牲。 亚春舍己救人英勇献身的事迹,迅速传遍乌鲁木齐市城乡。9月12日,新疆军区后勤部党委授予亚春“革命烈士”光荣称号,并给他追记二等功,号召所属部队、工厂的干部战士、职工家属向他学习。落水儿童所在单位也给烈士赠送了奖状,上面写着十六个大字:“无私无畏,舍己救人,光荣牺牲,虽死犹生。”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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