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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鹏飞(1902—1935),安塞县坪桥人。出身农民家庭,幼年家贫,无力上学。为人忠厚善良,扶危济困,深受乡邻敬重。 1934年春,经谢子长启发教育参加革命,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初,其家为红军地下秘密交通站,鹏飞动员全家热情接待红军工作人员,安排食宿。谢子长交给他传递的革命信件,不管刮风下雨、三更半夜,准时送到。刘志丹、谢子长在其家开会时,他自动挨冻受寒,站岗放哨。后受志丹、子长指示,秘密活动于安塞的李家洼、八里湾、高家洼、玉皇坪、高里圪台、李保塌、朱家崾 等地,宣传动员刘琪瑞、李长云、牛文忠、李伯良、高生录、刘长旺、高增彪等人参加革命。由于他工作积极能干,多次受到刘志丹、谢子长的表扬。 1934年农历7月20日石界村逢庙会,四乡群众云集。国民党县政府害怕红军宣传革命活动,严加防范。鹏飞受共产党指示,带领化妆后的红军战士和群众中的积极分子,乘会大人多,进行革命宣传。他说:“国民党的统治是兔子的尾巴——长不了,红军像东山的太阳正在升起,穷人要翻身赶快当红军,先杀阎九登(国民党安塞十三川民团团总),再打县衙门……”。他深恶痛绝地揭露反动民团勾结国民党,横行霸道、鱼肉人民的种种罪行,号召民团团丁反戈归正。大会人山人海,群众不顾看戏,到处议论纷纷。国民党密探干瞪眼,只好回去给上司禀报:“野鹏飞活动猖獗,石界庙会给‘炸了’!”国民党县政府立即悬赏捉拿野鹏飞,气急败坏地将鹏飞家仅有的几亩地“充公”。 1934年农历八月,红十二支队攻打寨子圪堵崖窑。鹏飞受共产党指示,动员四乡群众千余人,手拿镢头、铁锨、大刀、长矛,配合红军作战。崖窑里的敌人拼命顽抗,妄图凭险苟延残喘,双方处相持之势。时鹏飞大喝一声:“跟我来!”脱掉上衣,光着膀子,挥舞镢头,带领群众以排山倒海之势挖掉了崖窑。红军全歼民团,镇压了罪大恶极的团总王怀章、王怀玉。其后,安塞北部红色政权“西革命委员会”成立,鹏飞任财粮委员。 1934年11月底,叛徒、民团团总薛应昌带领民团,勾结国民党“铲共义勇队”300余人,进入玉山岭一带围剿红军。鹏飞组织发动群众,配合红军反围剿。国民党将鹏飞秘密逮捕,于1935年农历一月,杀害于延安,时年32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野鹏飞被追认为烈士,他的名字录入《陕西省革命烈士英名录》中。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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