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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宏江 赵宏江(1978~1990),午井乡料地村人。1986年开始在村小学读书。学习刻苦,乐于助人,曾4次被评为“三好学生”。 1989年,年仅十一岁的赵宏江,即与其他同学主动为学校修围墙,砌讲台,钉桌凳和打扫厕所。1990年3月,赵宏江看了电影《雷锋》后,组织同学成立了“学雷锋服务队”,利用课余时间清扫本村12条街道。 料地村西有一10亩大小的蓄水池,每到夏季,小孩们常到此洗澡,击水游戏。1990年7月10日,一少年洗澡时滑入深处,命在旦夕,适逢赵宏江过此,跳水救出,人们交口称赞。7月21日下午,有一伙少年在水中嬉戏,不料一人滑入3米多深的地方,一名少年上前相救,被拦腰抱住,两人同时溺水。另一名少年跳入水中搭救,3人抱成一团,仍无法脱身,情况十分危急。正当此时,12岁的赵宏江路过此地,听到呼救声,奋不顾身,跃入水中,拼命救出了一人。接着,又连续跳入水中,救出另外2名少年。后因体力不支,在上岸途中沉入水中,溺水而亡。被共青团陕西省委等6个单位授予“陕西省十佳少年”称号,批准为烈士。中共扶风县委授予其“赖宁式好少年”称号,号召全县人民向他学习。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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