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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伯明 王伯明(1870~1942),又名兆离,本县法门镇七里桥人。幼时聪颖好学,6岁能认字,10岁读完“四书”、“五经”,善赋诗作联,人称神童。18岁道试以第九名入选。后去三原拜贺复斋为师,精研宋代朱、陆学说及明、清文史。10年后,奉关中名儒刘古愚命去咸阳天阁村义塾训蒙,经刘资助,并在扶风设“复邻义塾”;在咸阳成立“天足会”,从事妇女解放运动。36岁时,以创作《仁学图说》及绪言而中举人。在咸阳任教时,耻于中国为“东亚病夫”之辱,竭力倡导增设“体育课”,让学生作“亚铃操”,开创了陕西学界的体育新风。后任凤翔中学堂国文、历史、经学三科教席,建议知府成立“训俗亭”,设立蚕桑、天足、戒烟等科,教育民众。 1911年民国成立后,他奔赴省城,与倡导革命的民主人士组织临时省议会,被选为议员。民国四年(1915)被委任为教育厅社会科科员,住易俗社从事戏曲改良工作。不久被民国政府追补为第一届众议院议员。赴京就任后,遂为民主革命事业奔波于京、津、沪、汉等主要城市。六年(1917)曹锟贿选大总统,在各地设立机构,招待议员,除一切费用国家资助外,另设茶敬、炭敬、冰敬、车马专费等诸多项目。他对此极为反感,在京旧友劝其收贿,并说:“五千元支票已汇西安,终生养老可无虑矣!”伯明断然驳斥:“今日之事,在他人则可,在我则不可。我受国民委托,十多年无他成就,惟在取与之间,尚堪自信。若以气节换取金钱,人将谓我何?我受贿选之日,即我命运告终之时,决不为也。”众劝者败兴而去。后因目疾严重,致双目失明,遂携眷返回西安。 王伯明一生为唤起民众、教育民众而奔波,也为戏剧改良呕心沥血。辛亥革命告成后的民国元年(1912),他即与同盟会会员杨西堂、李桐轩、孙仁玉等创举西安“易俗社”,先后任该社编辑、文化教员、社长、名誉社长,先后创作了《共和纪念》、《欢迎议员》、《开国图》、《重台》、《新审判》、《梁上君子》、《熊耳山》、《胡阿毛》等剧本。后又与高培枝改编了《蝴蝶杯》,与范紫东合写《燕子笺》、《焚嫁妆》、《金莲痛史》。 晚年虽身居省城,但对家乡人民疾苦十分关心。民国十八~廿一年(1929~1932),本县大饥,饿殍载道。他致函省府主席,力主赈济,省府遂派赈务委员王幼农等携白洋三千五百余元来扶风赈济。二十四年(1935),本县成立秦腔剧团,他曾尽力在西安招募名演,添置戏箱。 王伯明三十一年(1942)因病逝世于本县南街私寓。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监察院院长于右任等发来唁电致哀。于右任先生亲书“正气所存”四个大字以赠。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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