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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又维 王又维(1905~1932),又名王统,本县召公镇南街人。幼年在本村私塾就读。民国十二年(1923)起,先后在三原师范、上海劳动大学求学。期间受进步教师启示,努力学习革命理论,追求进步,向往革命,参加了中国共产党。十六年(1927)从上海劳动大学肄业,携周恩来、瞿秋白的信件回陕,与中共陕西省委负责人赵保华取得联系,遂在地方开展革命活动。时值社会秩序混乱,土匪纷起,其即邀集本村精壮农民,成立“红枪会”,操演练武,晚上站岗设卡,保护召公街民、商民安全。十七年(1928),在陕西省第八师范任训育主任,与中共地下工作人员周肇岐在岐、扶、麟等地积极进行革命活动。曾在岐山参与组织李大钊烈士殉难和“三·一二”巴黎公社纪念大会,带领学生游行示威,高呼“打倒列强、打倒贪官污吏、打倒土豪劣绅”等口号。后与周肇岐、赵伯京、何士元一起商定,拟拉杨万青部队武装起义,未果。 王又维家道殷富,然同情体念贫苦农民。父令其催粮收租,其对无力偿还的农户只让打个条子了事。父查问时,以己花销而搪塞。与周肇岐在灵台县邵寨镇活动时,见一商号铺柜放一袋铜元和麻钱,便把钱扔在街道让穷人拣去。周肇岐称其“处处打富济贫,是当代的澎湃”。 召公街有一恶霸地主,仗势欺压贫苦农民。他设计将该恶绅诱至屈家河滩杀掉,为民除一大害。被杀之子怀恨在心,于二十一年(1932)七月勾结地方恶绅,以私通共产党罪名密告武功驻军,王又维遂被监禁,严刑逼供,坚贞不屈,被拖在马尾上拉至武功镇杀害。临刑前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打倒土豪劣绅!”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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