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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树荣(1915~1980) 城关乡朱家寨村人,粗识字,省农业劳动模范。1949年底加入农会,195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担任互助组长、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主任、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主任、生产大队长、党支部书记的30年中,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艰苦奋斗,表现了崇高的品德。 1951年,他响应党“组织起来”的号召,带头办起有5户贫苦农民参加的变工组。1952年,又办起有12户农民参加的常年互助组,带动全村组成互助组12个,后又联合组成3个常年互助组。1954年1月,在县委的帮助下,建成全县首批3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5年又转为全县第1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农业生产合作社建成后,他严格实行民主管理、劳动管理和财务管理,带动了全县和宝鸡地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工作。1953年,他向全县农民发出开展连环性爱国丰产竞赛运动的挑战书,他领导的农业生产合作社1954年种植的58.8亩碧码1号小麦丰产田,比大田增产74.9%,被评为全县丰产村和丰产社。1956年,又创造了小麦“五肥四水”夺高产经验,推动了全县小麦增产。1958年,在全县率先成立了大队科研室和青年农场,大搞科学实验,推动大田生产,使这个人均只有6分地的村庄当年甩掉了缺粮村的帽子,受到陕西省人民委员会和国务院的表彰奖励。1970年,又积极推广种植玉米、高粱杂交良种,秋粮比上年增产3成。1971年,开展麦秋、麦辣、麦油间作套种,其中麦秋间套170亩,平均亩产620公斤。1975年,带领农科队和社员学习洋县“三种三收”的套种经验,种植试验田212亩,平均亩产达到783公斤,有的成为“吨粮田”,创全县历史最高水平。1977年,又联合附近大队开展千亩、双千亩、万亩丰产方竞赛活动,促进了粮食大面积增产。同时试种大棚黄瓜,创造了亩产7000多公斤的全国高产记录。他所领导的生产大队曾先后两次被评为全县科学种田先进单位。 农业合作化后,他带领社员移石改土300亩。1970年后,又带领社员治河造田210余亩,修成河堤1500米,渠道1.5公里,打成机井13眼,使全部耕地变成了旱涝保收田。 他热爱国家、热爱集体,关心群众疾苦。1963年,主持大队交售爱国粮16.5万公斤,超过任务的50%。1976年,给李家河公社赠送支灾粮5000公斤,又借给河北、李家河公社支灾粮2.5万公斤。“文革”武斗混乱期间,他在处境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抱病喂养牲口,动员在家社员及时捞出沤在水池的大麻,避免了损失。他通过大队作出决定,凡本村与子女分居、丧失劳动力的老人,由生产队从其子女名下,每年给每位老人划出200个劳动日,直接参加收益分配,使本村老年人老有所养。他还资助生活有困难的社员治病,并亲自拉架子车送病人去医院治疗,受到了群众的称赞。 他一贯重视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对群众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道德法制教育,使村风民风涣然一新。在他任职的30年中,全村没有发生刑事案件,没有打架斗殴,迷信赌博等恶风邪气。 他在工作中敢于实事求是,从不随波逐流。他坚决抵触“大跃进”、“人民公社化”时期的“平调风”、“浮夸风”和“文革”后期的“大批判风”,从不违心地执行农业生产中的某些“瞎指挥”,即是遭到非议,也不改变初衷。对工作中的成绩,坚持一是一,二是二,从不弄虚作假。 他严以律己,不谋私利。他经常积极参加集体生产劳动,从不多记因公耽误的工分。七十年代,他家有21口人,6对夫妇,只住9间房,十分拥挤,他为了不占集体耕地,力排众议,不盖新房。1980年6月,上级要求多胎夫妇作绝育手术,在一次党员会上,他动员已有一子一女的女儿做了引产手术。由于在建立和发展集体经济中成绩卓著,曾先后担任县农民协会委员、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县供销联社理事、县革委会委员、公社党委委员、公社贫协副主席、县贫协常委、宝鸡地区贫协委员。并多次被评为省、市、县农业先进生产者、劳动模范、模范干部,7次出席全国、全省农业先进生产者代表会议,两次进京受到毛泽东、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并合影留念。他不居功、不骄傲,始终保持着谦虚谨慎、朴实无华的作风。 杨树荣逝世后,县、社、队三级联合召开追悼大会,600多名群众参加,向他深切哀悼。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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