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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善(1442~1525) 字宗元,陇州人(今城关镇),成化十四年(1478)进士,授南京广西道监察御史,曾上书检举太监梁芳特违法。明孝宗弘治四年(1491),任浙江道监察御史巡视辽东时,查出韦太监放纵下属侵吞军饷,朝廷将有关官吏全部罢免,又上疏罢免了都督王铠、孙贵的官职。不久,升任河南按察司佥事,发现守信侯张鹤龄同族侄子,依仗权势欺压百姓,民怨鼎沸,将其侄流放边疆。张湫河(今山东省寿张县东北)和黄陵河先后决口,李善率领民众治水,因功改升湖广按察司佥事,李又设计将自立帝号、攻陷城池的湖广参议何维擒获,使政局得以稳定。荆襄王景阳用邪道蛊惑民众,李捕其首领,宽免协从,众皆归顺。十四至十七年(1501~1504)任山东按察司兵备和山西按察使。正德元年(1506)任四川右布政使,派人宣谕朝廷恩德,使少数民族酋长先后归顺。武宗皇帝赏给李大红锦衣1套,白金100两,升为南京都察右副御史。十五年(1520),又升任南京工部尚书,监修孝陵,竣工后因病乞归。嘉靖四年(1525),封为进阶光禄大夫。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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