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之 王维之(1900~1970),又名惟之,笔名权中、少亭,本县孝子陵乡东太慈村人。祖籍蓝田泄湖镇,清咸丰年间迁居于岐。民国十二年(1923)陕西省立二中毕业后,赴日本留学,期间,与赴日本考察的杨虎城相识。十七年(1928)夏,从明治大学政经系毕业,于上海从事编著和撰稿。担任《北新》半月刊和《泰东》月刊特约撰稿人。著有《苏联教育概论》以及翻译作品数种。 西安事变后,杨虎城被迫出国,他随之辞去军职,任陕西省政府参事。年底,去香港迎接杨虎城归回,并护送其家眷回西安。二十七年春,应国民党第四集团军总司令孙蔚如电召,赴山西中条山参加抗战,任第四集团军总司令部参议,为孙蔚如部翻译缴获的日本文件,其中有《日本陆军最新典范令》(即步兵操典)上下两册等。同年秋,任国民党第四集团军驻重庆办事处处长。利用职务曾营救、资助过共产党员胡振家、季子于等。 民国三十年(1941)二月回西安。后曾任国民参政会第四届参政员,国民党第二届国大代表。民国三十七年(1948),曾将上海市南昌路美乐坊二十六号自己的房屋,提供给上海市共产党地下工作人员居住。他在任职期间,曾贪赃肥己,购置房产,进行工商投资。 建国初,王维之被以“反革命”罪判刑,1970年病逝。1986年9月19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为其彻底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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