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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存道(1913~1966),汉族,陕西省米脂县人。 193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4年10月至1936年在米脂、佳县做地下工作。1937~1956年先后任中共边区党校及安塞三区区委宣传科长、七区区委组织科长、五区区委书记、安塞县委组织部部长,地委组织部干事,周至、兴平县委副书记,咸阳专区检察署检察长、地委委员,西北检察署二处副处长。1957年4月至1961年9月先后任中共西安市未央区委书记、第一书记,未央区第三、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61年3至9月兼任未央区政协(二届)主席。 在未央区工作期间,正值“大跃进”和三年困难时期,他能以身作则,站在第一线。对德才兼备的干部能大胆使用。平易近人,不论刮风下雨,经常骑着自行车涞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不搞特殊化,坚持与干部同甘共苦,将半年一次特需供应的肉让给有病的同志。为人忠诚老实,说到做到,身先士卒,亲自带领干部在翁家庄参加土地深翻劳动。能坚持原则,处理干部着眼于教育、提高,不一棒子打死,在反右派斗争中,能顶住上级指标性划定右派的错误指示,坚持实事求是。他生活简朴,作风朴实,不争功、不浮夸,博得区级机关干部和辖区群众好评。1961年10月,调任中共榆林地委书记处候补书记。1966年3月21日病故,享年53岁。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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