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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德嘉(1920~1983),别名刘慕陶,汉族,安徽省涡阳县人。 1938年2月至1940年2月,他先后在云阳青训班、陕北公学、华北联大学习。194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2月至1949年4月任晋察冀边区井陉县助理员、书记员,应县代理司法科长、区长。1949年5月至1958年3月,先后在西安市第一区人民政府任秘书,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任审判员,中共西安市委基建部任处长、主任。1958年4月任中共未央区委书记处书记和区人民委员会区长,曾当选未央区第四、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72年5月调西安市教育局任副局长、顾问至1977年8月离任。1982年10月离休。1983年辞世,享年63岁。 刘德嘉参加革命后,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任劳任怨,忘我地为党工作。在未央区工作期间,能够大胆领导,坚持原则,积极肯干,敢于向不良倾向进行斗争。工作细致认真,对文件材料细心改阅,逐字推敲,并亲自起草文件和讲话稿等。平易近人,爱护同志,关心干部疾苦。1963年,当他得知区手工业管理局干部李先行因患钩端螺旋体病住院、生命处于垂危之际时,即亲自到第四军医大学看望。当医生提出需用进口药,并要区领导签字时,他说:“我就是区长,我签字。”又说:“国家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他还很年轻,医院要想尽一切办法,不惜一切代价抢救。”于是医院及时召集专家、教授会诊,立即从重庆进药,每支180元,共花7000元,并指定医术精良的林大夫主治。在李住院期间,他亲自指示有关部门领导多次赴医院探望,并给李补助50元。李先行病愈出院后,在区人委大院张贴了以《党给了我第二次生命》为题的热情洋溢的感谢信,在机关干部中产生强烈反响,极大地唤起机关干部的革命热情。此事至今仍传为佳话。刘德嘉病故后,虽时隔20余年,李先行还亲赴吊唁,以示怀念。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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