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何杰(1923~1987) 桃川乡魁星楼村人,共产党员。出身贫苦农民家庭,幼年由关中逃荒进山,被魁星楼何姓收养。少时放牛务农,10岁时与养父靠种几亩薄地及打短工维持生活。20岁后常出山做小生意。1948年3月,在岐山县北山小寨参加眉县游击队。同年10月在永寿县韩家嘴与国民党青年军二○三师一部战斗失利,他右腿负重伤,与70多名队员同时被敌关押。后经中共岐山县地下党组织营救出狱,归队后随部队活动于岐、眉一带。 1949年夏,何杰被调眉县县大队,参加了著名的扶眉战役,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0年3月,被调宝鸡军分区九团特务连任副班长。次年4月,又调野战军第六十四军后勤一团特务连任班长,同年11月赴朝作战。1952年10月因病复员回乡。1953年,任太白区白云乡党支部书记。1955年,调高码头乡任党支部副书记。1958年,何杰被错定为历史反革命分子,1962年被迫退职归田。1979年在落实政策中,何杰冤案得到纠正、平反,享受离休干部待遇,1987年病故。
编辑:秦人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