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士文(1908—1979) 字修庵,麟游县天堂乡陈家沟人。陕西省立第二中学毕业。为人慷慨好义,曾先后任县立西巷小学教员、校长,招贤中心小学及第二中心小学教员、校长。 解放前对革命事业热心关注,曾先后为麟游地下党捐助粮食十石多,给地下党工作人员赠送衣物路费,因之受到国民党政府的猜忌排挤,他愤然离职归家。 民国二十六年(1937),他看到斧头庄方圆几十里地方的孩子上学困难,遂于他家窑内自捐经费,自己任教,办起了一处小学。这所学校以后转为公办,延续到解放,现已发展为五年制的小学。 他先后参与控告徐养锐、赵天民、马绍中等赃官,减轻百姓的痛苦。 解放后,农业合作化时,他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积极申请加入农业合作社。为县人民代表大会邀请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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