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锡龄(1890—1947),字梦九,齐镇西凉阁人。世代耕读,高祖清庠生,曾祖清武举人,祖父清武庠生。锡龄幼时人私塾读书,民国初年毕业于西北大学农预科。8年(1919)1至7月,任县学务局视学。是年秋,去北京北洋政府内务部地方自治模范讲习所学习。两年后,毕业回陕,任陕西道尹公署调查吏治委员,负责调查户、眉、周、宝四县吏治。10年(1921)1月,任陕西自治讲习所教员,负责讲授地方财政学及户籍法。12年(1923)1月,当选为陕西省第三届参议会议员,并担任自治科审查。14年(1925)8月,任陕西省长公署参议,参加省政会议。19年(1930)9月,任眉县赈务会常务干事,筹办赈务。28年(1939)7月,任陕西第九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建设委员,研究应行建设事宜。次年7月,任眉县第一届财务委员会主任委员,筹办地方财务。34年(1945),任眉县临时参议会议长。次年县参议会正式成立后,继任议长至36年(1947)病逝。 他的家庭在清代就是个殷实富户,清末时,拥有土地五百余亩,街房数十间。民国18年至21年(1929—1932),是关中大饥馑的三年,时值锡龄在家操持家务,他以钱财接济亲友,以家储粮食一万斤、柴禾一万斤,赈济饥民。当“日寇”入侵中华大片土地时,他目睹国民政府丧权辱国,便毅然辞去县财委主任委员之职,隐居家乡,和挚友程阁卿在教育界宣传抗日救国主张,组织地方绅士,兴办学校,修建桥梁,办了不少有益于民众的公益事业。出任县议长期间,积极支持弹劾县国民兵团团长田嘉禾、县田赋处处长熊鉴等贪官污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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