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中孚(1096—1155),字信甫,祖居安定,其先徙居眉县张义堡,曾祖遇,赠太保。祖存,赠太傅。父达,太师,封庆国公,皆仕宋。达于靖康末(1126),以右武大夫刺吉州,金兵围太原,引兵赴援,力战阵亡,中孚独率十余人,入阵抢回父尸。后任知镇戎军兼安抚使,多次在南宋名将吴玠、张浚领导下,拒抗金兵。张浚调巴蜀后,中孚权帅事。天会八年(1130),金太宗以左副元帅驻泾州,中孚率将吏降金,太宗派其为镇洮军节度使知渭州,兼泾原路以经略安抚使。 金的儿皇帝刘豫建立齐国,以“什一法”括民田,籍丁壮为乡军。中孚以泾原地瘠无良田,且行保甲之法已成习惯,今若变更,人必逃徙,有害而无利,竟不执行。当时,齐政甚急,无人敢违,人们都为中孚担心,而中孚本人却无所顾忌。幸不久齐国灭亡,才避免了全路人民的患难。 天眷初(1138),中孚任金国陕西诸路节度使、知京兆府。次年,宋、金达成协议,在宋高宗与右相秦桧答应向金称臣的条件下,金将河南、陕西还宋,宋仍保留叛宋降金的中孚原职。天眷末(1140),金完颜宗弼(兀术)任统帅,分军四路攻宋,又收回原地,任中孚为汴梁行台兵部尚书,参知行台尚书省事。皇统元年(1141)拜为参知政事。越二年,升任尚书左丞,封南阳郡王。贞元三年(1155),以疾告老,乃为济南尹,加开府仪同三司,封宿王。稍后调南京留守,进封崇王。是年卒,归葬眉之斜渭乡(今眉县马家镇魏家堡村西),加赠邓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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