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阁卿(1896—1964),原名懋官,齐镇南门村人,生长在书香门第。阁卿幼时入私塾读书,青年时代,毕业于省公立政法专门学校,受训于关中道自治讲习所。曾任省长公署谘议和省警务处谘议。民国16年(1927),任县建设局长。18年(1929),任县第一高等小学校长。20年(1931),任县教育局督学。25年(1936),任齐镇高等小学校长。30年(1941)2月,任眉县初级中学副校长(兼教历史课),主持校务(校长刘志勘因病休养)。5月,学生分成两派,一派支持他,反对教导主任黄日华,一派支持黄而反对程,结果他和黄被迫同时离校。32年(1943),任县财务委员会委员。36年(1947),任县参议会副议长,兼“勘乱建国会”副主任,本应驻参议会,但他一生热爱教育事业,仍继续在齐镇小学任教。1933年和1941年曾两次加入国民党,任区分部委员。 阁卿从事教育事业之始,就积极响应鲁迅提倡白话文,在高等小学开了算术、体育、美术、音乐等新课程。当时八股文盛行,他却以白话文教授语文。抗日战争中,他与学生同唱革命歌曲。在每年一度的教师集训会上,他气宇轩昂地说:“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抗日大事,不可忽视”,“国难当头,我们应当省吃俭用”。用爱国言词,鼓励青年教师和学生积极参加抗日救亡运动。在他的启蒙下,学生的爱国心不断增强,他的学生李金泉、肖富洲、刘济宽、刘济平、陈德润等,均于解放前加入中国共产党,有的在解放眉县时作出了重要贡献。 1950年秋,阁卿被选为眉县各届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委员。后被选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县政协副主席、省政协委员、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56年11月召开的眉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上,他当选为副县长,12月脱产参加工作。1958年5月,在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上,继续当选为副县长。11月周眉并县后,任周至县中学校长。1961年9月,周眉分县后,在眉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上,再次当选为副县长。两次副县长任上,分管文教卫生工作,颇为尽力。 1964年冬,参加省三届二次人代会,听到报告中讲“我省民主革命不彻底和个别坏分子混入了我们的政权机关”,使他深受震动,对家庭出身和个人的政治身份产生了忧虑,背上了沉重的思想包袱。回县后,内心更加忧虑,竟于10月15日下午2时左右自缢轻生。当时在“审查结论”中以“畏罪自杀”定性。县委于1980年1月12日的审查结论中,对“畏罪自杀”的决定予以纠正,但自杀是错误行为,按非正常死亡对待。 阁卿一生谦虚谨慎,兢兢业业,尽职尽责,秉公办事,俭仆忠厚,平易近人,深受人们爱戴,特别是在教育事业上贡献卓著,至今被称为良师。他的书法熔“赵、欧、柳、颜”各家之长为一体,独具一格,体现在他从旧社会到新社会书写的许多碑文石刻上。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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