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兆基(1907—1951),汤岭屈家堡人。民国15年(1916)入私塾读书,24年(1925)小学毕业后,又去入冯玉祥的西北军兰州军事政治学校,学习三年毕业。28年(1929)到山东省主席孙连仲部驻泰安的特务连当见习官,继任排长、连长三四年,后又随部队退到洛阳。在北伐军攻打韩复榘之后,又随部队进入陕西。时刘郁芬任陕西省主席(曾任兰州军事政治学校副校长),刘兆基找到了刘郁芬,被派了个副官。19年(1930)秋,刘郁芬走山西后,他又投孙蔚如部队,受训后任机枪连排长。后部队改编为新五师,他任连长。师长换为黄埔学生后,新五师被开到江西打日军,战败后逃回西安,经同学介绍去驻韩城的35师当副官。32年(1943)35师开过黄河进入中条山抗日前线,他任机枪连连长,与日本人一开仗又战败了,刘兆基被日军俘虏,但他逃跑回乡。35年(1946),县长张源西登记回乡军人后,便委任刘兆基为槐芽镇副镇长。36年(1947)下半年任镇长。37年冬,调任县保警大队第一中队队长,至眉县第一次解放。人民解放军1949年6月11日东撤后,任槐芽收麦处主任,向敌保证七天将麦收齐,但第四天二次解放,他逃至蔡家坡做生意。 刘兆基虽长期在军政界任基层要职,但国民党执政后期,明官暗匪,官匪难分,他是其中一个典型。仅在他任槐芽镇长的三年间,就残杀10人,霸占民妻,贪污小麦,并强行掠夺农民财物,无恶不作,其恶霸罪迹累累。 民国35年(1946)一天,在渭河边见刘家滩何仓娃有一支手枪,刘即差李长绪将何枪杀在西沙河畔。36年(1947)农历十月初四,以楼观原张满堂枪杀了他的好友刘光玉为由将张枪毙。是月十八日,嫌他哥刘劳劳卖掉家中一个柜,刘兆基亲手举门槛将其打成重伤,不日死亡。是年,刘兆基派西大墙王劳娃在汤峪给他种大烟,被县政府发觉后,刘百般哄王不要暴露自己,致王代罪被处死。37年(1948)五月五日,以南屈堡萧罗求毙了他弟刘兆琪为由,差刘光明将萧枪杀于下土岭。 刘兆基平时对部下甚为刻薄,且有勒索行为,引起给他背枪的刘喜娃不满。刘兆基知道后,又诬刘喜娃与他弟媳通奸,扬言要收拾刘喜娃。喜娃情知不妙,遂于37年(1948)农历十月二十一日晚,趁同给刘兆基背枪的刘东城不防之机,将刘东城的短枪拿去,在窗外对准房内的刘兆基射击,不料枪未打响,刘兆基听见动静立即向窗外还击。刘喜娃情知捅出乱子,难逃劫数,即刻迫刘东城同逃岐山,投奔共产党领导的刘岐州游击队。从第二天起,刘兆基各方打探刘喜娃、刘东城的下落,但一时难于找见,遂于第五日即十月二十六日下午,派护兵张林玉叫来另一护兵李长绪,经刘主谋安排,因刘喜娃是独自一人无法报复,三人当晚便把报复的目标放在刘东城全家上。刘兆基站在门口指挥,派张林玉站在头门外大路边防止他人来往,派李长绪叫门(李常去刘东城家)执行枪杀。门刚一开,李长绪顺手将开门的东城之兄刘扁扁击毙。正在刘家的邻人丁氏老婆(东城之干妈)见状,便阻拦劝说,亦被李当场击中而亡。接着李长绪依次枪杀了东城的父母,第五枪对准正在厨房洗锅的东城之12岁的小妹刘苟苟(带伤未死,刘、李认为已死)。此时,李长绪往外走,刘兆基问道:“房子那人是谁,把那也毙了。”李说:“是欢喜娃(同院刘善之子),我不敢毙了。”刘兆基用威吓的语言说:“你不毙了,我就毙你呀!”李长绪二话未说,二次入房枪毙了刘欢喜娃。至此,刘兆基现场指挥,令李长绪枪杀了刘东城全家4人(一人未死)和亲戚、邻居2人,一场震惊全县的镇长报复下属枪杀案就这样发生了。刘兆基带着李、张两个护兵沿村东小路至胡新庄,方从大路返回槐芽镇公所。一夜之间由暗杀主谋复变为镇长的刘兆基,亲自接了驻屈家堡的槐芽二小校长王进贤的电话报案,次日还装模作样地派镇义警班班长岳金海带几名兵,察看刘东城家的杀人现场,例行完公事后,此案不了了之。国民党县政府对他下级一镇之长刘兆基亲手制造的连杀5人特大血案,漠然置之,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因为一夜被枪杀人中的刘欢喜娃,是县参议长张自芬的外甥,于是张出面弹劾,县政府在“10·26事件”后的20余天,才罢了刘兆基槐芽镇长之职,但又将其调县保警大队任一中队队长至解放前夕,同汤翰如逃往小法仪云台山匿藏。 眉县二次解放后,刘兆基潜逃蔡家坡期间,欲与匪首汤翰如勾结图谋不轨,被我公安机关侦悉捕回。多次审讯,顽劣不化,拒不交代认罪,反在狱中要其他罪犯不供罪行,还扬言若能出狱,定要用石头砸死看守犯人的战士史金玉。人民法院根据刘东城、刘苟苟和刘的侄子等受害者家属的控告,以及参与枪杀案的张林玉揭发证实,经呈奉省人民政府主席和省军区司令员批准在案,县人民法院于.1951年3月16日,在槐芽镇召开公审大会,将刘兆基提至法庭,验明正身,绑赴刑场,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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