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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国祯 马国祯(1922~1988),三原县鲁桥镇人。自幼读书,后考入同州(今大荔县)师范。1938年9月在师范上学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师范毕业后,在三原县一边从事教育事业,一边秘密进行党的地下工作。1949年三原解放以后,他先后在三原县人民政府民政科、文教科、建设科、办公室任副科长、主任。 1957年调兴平县工作,先在马嵬拖拉机站任党委副书记,后调县农机局任副局长。1960年8月以后,相继任兴平县副县长、县委常委、副书记。“三年困难”时期,为了带动群众,发展生产,克服困难,他一年有二三百天,下农村同群众同吃同住同商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他在全力抓好农业生产的同时,发动群众,互助互借,大种小日月庄稼,出外搞工副业生产等,缓解了群众的困难。 1964年到1966年上半年,在兴平大搞“一平三端”的农田基建中,他坚持深入农田基建第一线,和群众一块大干。为推广“杏花经验”,他带病去马嵬、冉庄等沿坡乡镇(社),抓典型,召开现场会议,全面推广,把全县农田基建推向高潮。为改变兴平面貌做出了贡献。他曾被邀请在陕西广播电台介绍兴平的经验。1966年,兴平县被评为“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县。” “十年动乱”期间,他被扣上“唯生产力论”的帽子,多次受到冲击和批判。后被下放县农场劳动改造,对分给他的任务,他总是尽职尽责,不怕脏累,辛勤劳动,受到群众的赞扬。 1971年12月,陕西省梅七线铁路指挥部兴平工团(设在铜川市崔家沟)成立,马国祯被任命为“兴平工团”团长。他毫不计较往事,毅然抱病前赴铁路建设工地,紧密团结工团一班人,带领兴平近万名民工,开展“抓进度,抓质量,抓安全”竞赛活动。到1972年9月,胜利完成了6公里长的路基、121万立方米土石方任务。多次受到上级表彰和奖励。同年2月以后,任县革命委员会副主任。他始终坚持去农村、下企业检查指导工作,对促进全县工农业生产做了一定贡献。 1981年在兴平县第九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上,被选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他坚持依法办事,为推进地方民主和法制,辛勤工作。1984年离休。1988年2月,因病治疗无效,与世长辞,终年66岁。他在给家属的遗嘱上写道:“我生于三原,在兴平工作三十余年,归宿于兴平,兴平是我的第二故乡,我从1984年患病,多方治疗,得到组织的极力关照。我死后,你们不能向组织提出任何无理要求。我是党的干部,应带头火葬,丧事从俭,不能铺张。”其家属谨依遗嘱,予以火葬,丧葬从俭,受到群众的称赞。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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