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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昭亮 孟照亮(1916~1980),湖北省石首县人。出生于贫苦的农民家庭,7岁就给地主放羊,13岁参加革命,经过二万五千里长征,在解放战争中任第一野战军第八师政委,屡建战功。全国解放后,他先后在政务院人事局、公安部任职,后又调青海省任副省长,因一错案株连,于1963年10月,被降职调兴平县任县委副书记。 孟昭亮到兴平后,经常深入农村,关心农民疾苦。当时正逢经济困难时期。他看农民吃粮十分紧张,有的到处背粮、换粮,一面安排救济,一面组织生产。有一次,上级粮食部门一位负责同志到兴平,指示参加“社教”的县、社领导亲自到火车站阻挡没收群众用衣物换来的粮食。但孟昭亮却劝阻说:“挡,不是个好办法。我们的职责是组织群众发展生产,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我们共产党人搞革命,就是为了让群众过上好日子。现在生产搞成这样,群众没粮吃,作为领导,没法向群众交待。”于是,他从解决群众生活入手,下决心寻找改变兴平面貌的根本办法。 1964年冬,孟昭亮走遍了兴平的大部分社队,进行调查研究。1965年,他主持县委工作,首先在全县开展多种经营,发动群众利用渠边、井边、壕边、坟边,房前、屋后等零散空隙地种植南瓜、豆子、向日葵、蓖麻、黄花菜,村村队队齐动员,就连县委机关大院,也见缝插针,种满了南瓜、蔬菜。这一年,全县仅多种经营的收入就等于三千多亩良田的收入。投资小,见效快,弥补了口粮不足,增加了经济收入。 他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和科学分析,认为兴平自然条件很好,而落后的主要原因是农业基础建设差。种地不养地,地块大平小不平,灌溉保证率低,同时种植单一。于是他提出深翻改土,培肥土壤,建设旱涝保收的高产稳产田。逐步做到渠依着路、路靠着渠、渠路两面广植树木,实现渠端、路端、树端、土地平整,即“一平三端”的园田林网化。他选择了地处原坡、贫穷落后的杏花村为县上“一平三端”试点大队。经过一年努力,全村800多亩坡地全部修成了水平梯田,笔直的渠边、路边栽下了二万多株小树,当年增产,群众短期受到实惠。然后,总结杏花经验,在全县掀起了扎扎实实的以“一平三端”为主要内容的农田基本建设高潮。孟昭亮不管是严寒酷暑,还是刮风下雨,他带领干部,和群众一块生活、一块战斗。到1966年上半年全县平整深翻土地20余万亩,治理河滩地万余亩,打井2400眼,挖蓄水池92个(容水量15万立方米),修渠路千余条,渠路两旁植树280多万株。“一平三端”扩大了灌溉面积,提高了土地利用率,为农业机械化创造了有利条件,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全县有9个公社粮食亩产过了“纲要”,25个大队粮食亩产超过千斤,有十几个大队棉花闯过了百斤关。兴平县展现出一方方平整的土地,一层层平整的梯田,一条条笔直的渠遣,一行行碧绿的林带,呈现出一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景象。1966年,兴平县被评为全国绿化先进县。他曾计划再用三至五年时间,使兴平面貌来一个根本性的变化。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孟照亮被强加了许多莫须有的罪名,屡遭批判。并被以“军管”为名,关进监狱。1971年3月,经中央领导亲自批示,孟昭亮才出了监狱,到北京治病。1975年10月,孟昭亮调任湖北省咸宁地委书记。1978年11月,青海省委纠正了1963年对孟昭亮的错误处理,后他又调任国务院第八公安处处长。1980年4月28日,他在北京逝世,终年64岁。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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