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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瑾 刘瑾(?~1510),明代本县王堡村人。谈姓,因依靠姓刘的太监进了宫,感其恩而冒姓刘。明孝宗时,刘瑾因在宫中犯法当判死刑,后得以免。时侍奉太子朱厚照于东宫。于是对朝廷诸臣痛恨切齿。武宗(朱厚照)即位后,刘掌管钟鼓司,他和马永成、高凤、张永等8人都是自小侍奉武宗长大,因之受到皇帝的宠幸,人称“八虎”,而刘瑾尤甚。 刘瑾善于逢迎。每天在宫里用玩耍鹰犬,指使美女唱歌跳舞,选派大力士角斗,让武宗皇帝玩乐开心。皇帝更加信任他,并提拔刘瑾当了内宫监,以总督在京的军队。大学士刘健、王岳等忧国忧民,上书进谏,欲使武宗近忠远奸,亲理朝政,悔过自新,以保社稷,并请求处死刘瑾。由于刘善逢迎,有口辩,挑拨离间,皇帝一听大怒,反而即命刘瑾为司礼监,命刘瑾的爪牙马永成掌管东厂,谷大用掌管西厂,并于东、西厂两个特务机构之外,增设内行厂。刘瑾施用酷刑,残害百官,排除异己,无端指责官员们的大小过失,到处安插亲信,使人防不胜防,连公侯、皇亲都不敢和他平起平坐,私下见他的,都要磕头作揖。朝中大小事皆由刘瑾决断,不必复奏皇帝。大臣给皇帝的奏折,都先要刘瑾过目。因此,无人敢揭发他。正德三年(1580)夏天,刘瑾发现一张抨击他的匿名信,便假传圣旨,召集全体官员,责令其全部跪在奉天门下,当场晒死三人。一个官员因公事触怒了刘瑾,刘瑾把桌子拍一下,官员便吓倒在地,屎尿齐下。刘瑾独断专决,贪赃枉法,为所欲为。强夺民田,增设皇庄达三百余处。随意升迁罢免官员,一人犯罪,株连邻居街坊,大兴冤狱,草菅人命。都给事中许天锡,想弹劾刘瑾,又害怕事不成功,把奏书放在身上,上吊自杀。 正德五年(1510),刘瑾因与张永矛盾日剧。张永以平叛有功,上书皇帝,历数刘瑾17件犯罪事实,特别是和叛军安化王密通,图谋造反,于是皇帝下令逮捕并抄了刘瑾的家,搜出刘瑾私刻的皇帝印、穿宫牌以及盔甲、弓箭、龙袍、玉带等,皇帝勃然大怒,说:“奴才果然造反!”处以凌迟三日之刑(分割尸体三天),刘瑾的同族、党羽多被处死。少数谎说姓淡,免诛。另外60余人被革职流放。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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