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世光(1916—1996) 韩城市芝川镇上官村人,女,基层党政干部。193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2年5月,受组织委派,担任建国后本县第三任县长,兼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在任期间,作风朴实,一丝不苟,积极肯于,雷厉风行,赢得广大群众和干部的拥护,给本县人民留下较为深刻的印象。注重发展农业生产。当时安吴、雪河、县城南关三处共有盐碱地4万余亩,她走访专家、老农,拿出治理方案,动员群众挖渠排水,终于使这些颗粒无收的盐碱滩变成肥沃良田。1953年夏天发生大旱灾,由于泾惠渠渠水不足,灌区庄稼也程度不同地受旱,她心急如焚,毅然提出打井灌溉的办法,经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以及试点取得的示范效应,泾惠灌区掀起打井高潮。灌区打井灌溉,在本县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为以后灌区实现渠井双灌、旱涝保收,奠定了基础。她严格执法,勇敢斗争。兼任法院院长时,虚心学习法律知识和政策规定,很快由外行变为内行。1953年,反动会道门“一贯道”活动嚣张,她亲自指挥打击工作,把打击重点放在道首和骨干分子上,一抓到底,区别对待,终于使“一贯道”反动势力全面崩溃。她关心妇女工作,新婚姻法颁布后,利用不同场合积极宣讲,并利用63岁的老年妇女自由结婚的典型事例,动员妇女学习新婚姻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她倡导新事新办,说服一夫多妻者执行法律规定,为提高妇女地位,保障妇女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产生了良好反响。她把妇女参政看做是党的妇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先后培养了一批德才兼备的妇女干部,提拔5名女乡长、6名女政府工作人员、1名银行女股长。她平易近人,关心群众。就职之初,不要组织配备的警卫员跟随,骑着一辆自行车跑遍全县9区12乡,深入群众中间,了解实际情况。她十分尊重非党人士,诚恳接受他们提出的意见,得到民主人士的一致好评。在整修县人民政府时,她考虑到旧县政府沿用老式县衙建筑格局,大门南开,背向大街,不利于群众来访,于是力排众议,果断地将大门北开,以方便群众进出,一时传为美谈,群众称赞她:“女县长,不一样,衙门开的变了向。过去衙门朝南开,有理没钱别进来。现在衙门朝北开,方便群众设公堂。”1955年4月,奉命调离本县。此后,历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渭南分院检察长、关中分院检察长、省人民检察院一处处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963年任中共陕西省委监察委员会常务委员兼驻陕西省商业厅监察组组长。“文化大革命”中,受到冲击,下放到周至县劳动。1976年,任陕西省妇联副主任。1982年离休。1989年被评为“全省模范离休老干部”。1996年10月9日,在西安去世,终年80岁。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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