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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伯荫(1897—) 蓝田县人,地方官员。1932—1936年两度出任本县县长。早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思想进步,任职期间注意兴利除弊,颇有建树。针对民初以来教育中私塾授徒普遍存在的实际,大力倡导引进新式教育,改革教学制度。先后委派庞继震、张善学等人任教育局长,于1932年冬季,首次举办有150余人参加的寒假教师讲习班,以后每年暑假都举办师资训练班,逐步淘汰颟顸迂腐的旧塾师,提高初小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为了促进姚家巷小学的发展,经常与该校教师座谈,并在经费、设备等方面积极支持帮助。鉴于该校师资缺乏,还曾一度为该校义务讲课。经过努力,姚家巷小学成为渭北一带县立高小中的佼佼者,毕业生考试成绩之优令他校瞩目。他对泛滥县境的烟毒深恶痛绝,1934年初春,严令禁种鸦片,派出人员下乡检查,一经发现,先责打失职的甲长,再抓捕种烟大户,一时间烟苗成片犁翻,改作棉田。后又有个别恶绅土豪利用沿山僻地偷种,他闻讯后,立即组成检查组,自任组长,令县保安大队副大队长赵仲玉率兵逐乡详查,发现一块,砍拔一块。在雷厉风行、除恶务尽的禁烟行动震慑下,无一人再敢阳奉阴违,妄行不法,豪强纷纷敛迹,当年全县烟苗砍拔殆尽。1935年,毗邻各县鸦片遍野,惟独本县断植。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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