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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承烈 字逊功,清泾阳(今本县)人,康熙己丑年(1709)进士。授翰林院检讨。清雍正(1723—1735)初年,转任监察御史,巡视东、北两城(即京师中五城之东城和北城,辖境约为今北京市东城区等地)。当时有奸诈之徒勾结官府,诬陷平民,侵吞其家财。此案发生后,王承烈搜捕歹徒,绳之以法,京城秩序一时肃然。后来,皇帝召见他,令其在养心殿讲授儒经。他诚恳陈辞,很合皇帝心意,赏赐十分丰厚。第二年,以谏官身份督理湖北漕运。当时江陵、荆门(今湖北省江陵县、荆门县)等地百姓请求就近交粮,他采纳了百姓意见,此举节省运费数千两,全部发还百姓。在征发壮丁拨运粮食时,他用“保甲法”制约其众,严禁收受贿赂,赏罚分明,军民都很服从他的指挥。后被晋升为江西布政使,到任后,消除各种弊端。雍正戊申年(1728),拜副都御史,不久再迁工部侍郎,调任刑部侍郎。卒于官,赐祭葬。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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