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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翰 字仲文,池阳(今本县)人。南朝刘宋时期(420—479)人。最初追随龙骧将军赵道邻,为其幕僚,随征广固(今山东省益都县西北),因功赐爵建城县五等侯。在军中为将佐时,清廉严谨,勤奋正直,很受宋武帝刘裕赏识。元嘉年间(424—453),任梁州(治所在今陕西省南郑县东)、南秦州(东晋侨州,刘宋沿袭,治所设在今南郑县)二州刺史,转任益州刺史,加授都督职,在任期间,很有作为,受到称许。累迁徐州刺史兼徐兖二州、豫州之梁郡诸军事。当时,狱中关押一名死囚,典签图谋包庇,开其生路。吉翰查明原委后,对典签说:“此囚罪重,卿欲加恩,便当代任其罪。”下令将典签关押并处死,仍将罪犯收狱。此后,辖区内的人对他十分畏服,再无人敢贪赃枉法、作奸犯科了。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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