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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殿梅 张殿梅(1889—1911),渠子村人。1911年在西安上学,酷爱史学,留心国政,接受民主共和思想与民族独立学说,深得省军政人物信赖,奉命回永寿募兵,兼探清军军情。回永寿后,面会永寿知事童锡笙,向童说:“你身为知县,当知革命势如破竹,清王朝败局已定。你应及早举义抗逆,顺应历史潮流,归附人心,否则自毁身亡,当速定夺”。童锡笙设宴相待,殿梅含怒告辞回家,向家人告述己为,串亲访友,宣传革命,发动举义。 童锡笙急告陕甘清军总督升允,殿梅与其兄殿哲被捕。审讯中,兄弟争负刑。哲曰:“我实募兵,与我弟何涉?”梅曰:“罪实在我,与我兄何与?”后经调护、杀梅释兄。临刑,面无惧色,高喊:“清廷丧权辱国,必然灭亡。我愿头挂高杆血洒地,绝不容贼辱中华!”刑后,升允将殿梅首级悬杆示众,威慑革命。后家属出银百两,赎回梅首,葬于渠子村东。民国政府在县城(今永平)南门外立“为国捐躯”石碑,予以旌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给其家属每月补助生活费25元,门上悬挂烈士牌。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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